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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超徵財部送百億紅包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7.12.25根據財政部甫完成的統計推估,今年稅收相較於預算數將超徵約千億元,整體實徵數優於去年。受惠稅收成長,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今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推估全年約超徵105億元,意即約有百億元超徵紅包可以分配給各地方政府。國庫署官員說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按月發放,1年共12次;屬統籌分配稅款的稅源,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土增稅等,若有超徵,超徵部分會在隔年1月中旬年度決算後,依法在1、2月額外加發「超徵紅包」給地方政府,金額依分配公式計算出比例進行發放。截至11月底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結果,實際收入數2,542億元,與去年同期增加約36億元,其中來自國稅部分,營業稅較去年同期增加40億元,所得稅、貨物稅分別較去年同期減少7億元及3億元;而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屬地方稅的土地增值稅,則較去年同期增加6億元。國庫署推估,今年統籌款達成率為104.42%,超徵111.3億元,扣除特別統籌款6.53億元,約有104.77億元可以分配給地方政府,但最終執行結果,仍需視全年經濟景氣及決算結果而定,呼籲地方政府還仍要謹慎花錢,做好財務及債務管理。【劉懿慧╱台北報導】
稅改通過華人搶繳明年地稅資料來源:世界日報2017.12.22川普總統力推的共和黨版本稅改法案終於在國會通過,其中規定,未來州和地方所得稅、銷售稅、房地產稅總和最多只能扣減1萬元的上限。此消息一出,對擁有房產的納稅人影響相當大,在紐約,有不少華人搶著提前付明年地稅,否則若等到新法上路,將無法使用扣除項目抵稅。對於紐約州來說,根據現行制度,居民需要先支付州、地方所得稅、銷售稅和房地產稅,其後再從聯邦稅收中扣除。而在現有稅法中,聯邦報稅扣減無上限,但新法規定,上述稅的總和最多只能扣減1萬元。紐約州註冊會計師楊心傳表示,他有一名住在長島的客戶,家中房屋的每年地稅為2萬元,在聽到新稅法的規定後,決定提前在今年就把地稅繳了。他解釋,今年繳可以2萬元全額扣減,但若等到明年才繳,最多只能扣減1萬元,等於變相加稅。會計師王添成則認為,過去有不少華人買房減稅,新稅法的1萬元扣除上限,可能會讓不少有買房慾望的民眾打消念頭,長遠下來更有可能間接影響房市。
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應留意是否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資料來源:買購不動產新聞台2017.12.1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應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於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鳳山分局進一步說明,有關新制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係按出售房屋、土地交易之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入;其交易所得額為負者,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茲假設各種情況舉例說明如下:境內A公司於2016年2月1日買入房地1棟,嗣於2017年6月20日出售(當日房地帳面價值為1500萬元),費用5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為100萬元,已繳納土地增值稅40萬元,應如何計算2017年度出售房地所得(或損失),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A公司上開2017年度出售之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應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於2018年5月份結算申報時,填報於結算申報書之其他申報書表第C1頁(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4條之5規定之房屋、土地及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依規定稅率報繳營所稅。該分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注意,以免因短漏報而受罰。【方暮晨/綜合報導】
前11月賦稅實徵淨額2.12兆元,年增1.9%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2017.12.121-11月賦稅收入2兆1,247億元,增1.9%一、根據財政部統計,今(106)年11月全國賦稅收入實徵淨額2,054億元,年減0.8%,累計1-11月實徵淨額2兆1,247億元,則增1.9%(+392億元)。二、1-11月各主要稅目與上年同期相較,以證券交易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營業稅增加較多,其中證券交易稅因股市交易熱絡,增25.3%(+163億元);土地增值稅隨房地交易回溫,增14.0%(+103億元);贈與稅因大額稅款入帳,創歷年同期最高,增56.2%(+102億元);營業稅受國內消費成長、進口油品稅額增加及出口退稅增多等交互影響,增2.5%(+92億元)。三、1-11月較上年同期減少的主要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遺產稅及貨物稅,其中綜合所得稅因結算申報自繳稅額減少、退稅金額增加及扣繳稅款減少,減2.8%(-131億元);遺產稅受去年大額稅款入帳,基期較高影響,減24.5%(-58億元);貨物稅因油氣類貨物稅減少及車輛類貨物稅減徵優惠核退金額增加,減2.0%(-33億元)。【主計處】
出售配偶贈與不動產申報房地合一可減除兩大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17.12.06個人出售配偶贈與的房地,符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範圍,在計算出售房地交易損益時,應以出售房地的實際成交總額,依規定可減除成本,或是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與個人及配偶持有期間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房屋所支付的費用後,其餘額為所得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出售配偶贈與的不動產,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可減除兩大類。其一,配偶原自第三人出價取得者,可減除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的原始取得成本。其二,配偶原自第三人繼承或受贈者,可減除繼承時或配偶原自第三人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舉例來說,丈夫於2016年3月買入房地總價3,000萬元,2016年12月贈與妻,因為是夫妻間贈與,因此不課徵贈與稅。妻子於2017年1月將該房地出售,該房地的相關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共250萬元,另從丈夫購買房地以來,土地漲價總數額為200萬元,所以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規定,妻子申報出售房地可減除項目共為3,450萬元。而減除的3,450萬元項目,即是包括夫原始取得成本3,000萬元,加上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250萬元,以及土地漲價總數額為200萬元。但若2016年12月贈與妻的房地,是由丈夫於2016年3月間自第三人受贈取得,妻子於2017年1月將該房地出售,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規定,以丈夫受贈當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為1,220萬元,相關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共25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為200萬元,妻子應申報出售房地可減除項目共為1,670萬元。這1,670萬元包括丈夫受贈房地現值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1,220萬元,加上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250萬元,以及土地漲價總數額200萬元。財政部官員強調,若是減除項目金額多於購買金額,也同樣要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為虧損。此外,民眾應保存購買不動產的相關憑證,以利作為申報出售房地所得之成本依據。【記者林潔玲╱即時報導】
建設公司買賣容積「這個稅」要小心資料來源:MyGoNews2017.12.05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取得土地容積權益,嗣後銷售,因屬權利交易性質,所產生之所得應課徵所得稅。營利事業取得土地容積權益後銷售,買賣標的為土地容積權益,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課稅該局舉例,某建設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於2013年間與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書,買賣土地權益範圍為土地所有權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相關權益(下稱土地容積權益),土地所有權人依該建設公司指定時間及規劃方式,將土地捐贈與地方政府並將土地容積權益信託登記移轉予買方或買方指定之人,嗣後,該建設公司於2014及2015年間銷售是項權益,於辦理2014及20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其取自買方之對價,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相關費用後,列報為免徵所得稅之土地交易所得。嗣經查得該建設公司購入土地未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未取得土地所有權,其買賣標的為土地容積權益,此權益移轉應視同權利之移轉,為權利交易性質,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課稅,致遭調整補稅。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取得土地容積權益後,嗣後銷售權益所取得之對價,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列報為應稅收入。請營利事業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網站線上幫你算買房稅!資料來源:住展房屋網2017.12.04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實施以來,仍有民眾對於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是否有重複課稅的問題感到困惑,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強調,因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額時已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即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基,所以不會有重複課稅的情形。「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針對不動產移轉,包括買賣、贈與、繼承等案件,提供買賣房地可能涉及的稅目線上試算稅額服務,只要於欄位輸入指定資料,即可計算相關稅額。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因房地買賣過程涉及多種稅目,建議民眾可先於「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瞭解申辦流程、進行稅額試算。【綜合報導】
稅改拚年底過關有兩大罩門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7.12.01中小企業營所稅率、扣除額立院初審未達共識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就「所得稅制改革方案」展開大體討論,立委們強烈主張中小企業營所稅稅率應維持17%不拉高,同時,與一般民眾利益攸關的扣除額項目、額度調整的眾多提案,應一併處裡不擱置,未獲共識前,恐難進入實質逐條審查。立委︰營所稅率應維持17%藍委主張中小企業營所稅稅率分級課徵,除所得額高於一定程度適用稅率20%外,其餘一率維持17%。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也認為,為鼓勵大企業投資小企業,扶持新創事業投資,中小企業營所稅稅率應維持17%。另一方面,賴士葆、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皆堅持,稅改不能只處理對股票族有利的股利稅制,攸關一般民眾可支配所得的各項所得扣除額,應一併修法檢討,例如再拉高既有薪資扣除額、新增長照等民生扣除額。財長︰稅率不調稅損暴增262億對於立委主張,財政部長許虞哲回應,138萬家中小企業中,僅30萬家將因稅改調高營所稅,所得額逾1億元的多達159家,平均每家繳稅金額都在780萬元以上,規模並不小;且若30萬家不調,稅損將再暴增262億元,難以承擔。扣除額部分,則期待明年6月修法解決薪資所得不可核實扣除違憲爭議時一併處理。不過,在場立委並不滿意,要求財政部於12月中旬排案再審時,針對委員建議,提出稅損試算,包括營所稅稅率改為兩級累進課徵(依所得高低區分)、僅中小企業部分,營所稅稅率改為兩級累進課徵,以及各項扣除額提案的稅損統計。召委費鴻泰表示,下下週稅改方案是否能進入實質逐條審查,要看財政部拿出的稅收影響數字跟妥協態度,未取得共識前,不逐條審查。對外界擔憂稅改可能無法於今年底三讀過關,他說,即使明年上半年才修法完成,仍可回溯適用,所得稅為落後一年申報,不受影響。【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對納稅人不公財部:暫不考慮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7.11.28海外資金回流可享有租稅優惠?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尚無此規劃,主因對國內納稅人會產生不公平的問題。但不具名會計師表示,海外所得照理說要課20%稅負,但因長期持有海外資產者無法認定所得,因此是將所有資產一併進行課稅,並非僅就所得進行課稅。財政部官員指出,現行稅法中已有設計免稅及免罰標準,但若是要針對海外資金回流申報課稅要給予稅率優惠,擔心對誠實申報納稅人並不公平。此外,若是以境外「全部資產」進行課稅,可能有部分所得在其他國家也有課過稅,回國又要再課一次,恐有雙重課稅疑慮。但會計師認為,持有海外資金者,無論所得或投入本金通通混在一起,無法單單就「所得」部分進行課稅,因此只能以全部資產進行課稅。舉例來說,假設甲在海外有100元本金,一年有2%的投資報酬率,因此一年所得為20元,一般以所得來課稅,稅率就是20%,因此必須繳納4元所得稅;而若以綠委所提特別條例的稅率來看,就是以「全部資產」課4%稅負,且因沒有記帳,其實也不知道這些資產到底是賺錢還是賠錢,整體在公平上應再深入探討。【劉懿慧╱台北報導】
出售合購土地所得利益非所有權人須報綜所稅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17.11.24財政部表示,與他人共同出資購買土地,以其中一人名義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其他出資人取得出售土地所獲利益,是土地權利移轉請求權的代替利益,屬債權的實現,而非出售土地所取得的對價,屬於其他所得,應合併取得利益年度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與乙君共同出資購買土地,將該地登記於乙君名下,後來乙君在2013年間以1.3億元出售該土地,按甲君出資比例分配價款1,100萬元,經國稅局查獲,扣除相關成本及必要費用460萬元後,核定甲君其他所得640萬元,除補稅外並處罰。甲君不服主張,該款項的性質應為所得稅法規定免稅的土地交易所得,而非其他所得,但國稅局以甲君非該土地所有權人,則出售該土地取得的款項,是土地權利移轉請求權的代替利益,而非甲君直接因出售該土地所取得的對價,核定所得性質屬債權的實現。官員表示,按照財政部函釋規定,購買農地未過戶即轉售他人所獲利益為其他所得,應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出售共有房地放寬課稅規定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17.11.22財政部近日公告,非自願出售「共有」房地,其房地持有未滿兩年,仍可適用20%較低稅率,放寬房地合一制度規則。已自11月17日生效。房地合一自2016年上路,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截至前十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約9.13億元。由於過去曾有案例,個人與他人「共有」房屋或土地,因為持有人數眾多,但可能個人持有不到兩年,而其他人處分該房地時,因依照土地稅法人數與持份過半可處分。其導致個人因未持有兩年,可能適用較高的稅率,如持有未滿一年稅率為45%、持有兩年以內是35%,因此財政部修正後公告,此類狀況也歸類於「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兩年以下的房屋、土地」,稅率為20%。非自願因素在共有因素加入後將有六大類型,包括在工作地點買房地,卻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需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者;出售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築房屋部分的房地所有權人者;或是無力清償債務導致依法遭強制執行移轉者;因負擔醫藥費而出售者;因家暴而出售者。第六大類型則是此次修正新增加,個人與他人共有房屋或土地,因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未經其同意而交易該共有房屋或土地,導致須交易其應有部分者。但財部強調,若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個人有因此藉法律形式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之安排或情事者不適用。【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批剝三層皮中小企業籲營所稅維持17%財政部稅改方案,擬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升到20%,要求中小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維持17%,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副理事長陳瑞宏說,目前景氣不理想,而基本工資調整、一例一休等,營所稅若提高,形同剝了三層皮,對中小企業負擔非常重。針對稅改方案,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費鴻泰、盧秀燕召開記者會,支持中小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維持17%,曾銘宗認為,政府這次提出的版本是有錢人的稅改,賴士葆則批評這次稅改是劫貧濟富,「黑狗偷吃、白狗受罪」,為了讓股市大戶少繳稅,讓140多萬家中小企業增稅。賴士葆也說,政府去年稅收超徵1200億元以上,今年也會超徵1000多億元,稅改方案卻會跟中小企業多徵200億元;國民黨將強力反對財政部提出的稅改方案,會提案推動中小企業免除營所稅調至20%。盧秀燕表示,政府稅收超徵是預期之外,既然超徵,就應適當幫平民減稅,幫助弱勢、中小企業,營所稅應做分級的安排;費鴻泰表示,中小企業雇用的勞工有800多萬人,提供90%的工作機會,政府應幫助中小企業可以上市,而非殺雞取卵。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強調,希望稅制改革能依照企業盈利能力分級課稅,讓經濟能力強的人負擔的稅金比較多,中小企業能維持17%營所稅。陳瑞宏指出,中小企業中,以員工數5人以下的微小企業最多,目前景氣不理想,基本工資調整、一例一休、勞保年金改革,若加上提高營所稅,等於是剝了三層皮,對微小企業負擔很重,希望政府能在景氣回升後,再提高中小企業的營所稅。【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