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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仍應視為被繼承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不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特別指出,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以及受贈自配偶的財產,是不得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國稅局官員表示,依《民法》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在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即可就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除以二,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得列入計算範圍。舉例來說,王先生2017年1月將其名下A土地贈與王太太,王先生不幸在2018年7月間死亡,A土地應視為王先生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王太太雖主張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將請求權價值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納遺產稅,但因A土地已贈與王太太,並不屬於王先生死亡時現存婚後財產,而對王太太來說,A土地是無償取得之財產,因此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時,是不能將A土地列入婚後財產計算範圍。台北國稅局也發現另一種情形,王先生在2018年7月間死亡時遺有B土地,是王太太在1999年間贈與給王先生的,王太太主張B土地是婚後夫妻共同購買,並非無償取得,應將B土地列入先生的剩餘財產計算。官員說,B土地是否為夫妻共同購買現在已不可考,但王先生是因夫妻贈與而無償取得,所以還是不得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範圍,因而在覆查時駁回這項主張。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19.04.30【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錯誤,可否僅在原統一發票上更正蓋章即可?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有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應行記載事項記載錯誤情事者,應依同辦法第24條規定作廢重開;如未依規定作廢重開,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國稅局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其買受人如為營業人,並於統一發票各聯錯誤處更正,且更正後買賣雙方確實依該實際交易資料申報,無短報、漏報、短開、溢開營業稅額情事者,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第3款規定,可免予處罰;惟1年內如有相同違章事實3次以上,仍應受罰。國稅局提醒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應小心謹慎,如所開立統一發票有應行記載事項錯誤情形時,請將該錯誤統一發票作廢重開,若買受人為一般消費者因已帶走而無法作廢重開,記得向國稅局更正報備。資料來源:大成報2019.04.30【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
中美貿易戰台商陸續回流。立委張宏陸29日提醒,有很多大咖台商回來了,雖然大企業台灣都很歡迎,但不要忘了台灣最重要還是中小企業,政府這段時間很重視大企業,中小企業確實被忽略了,中小企業要貸款、升級等,很多都辦不到。他呼籲,趁這機會給台灣經濟真正的主力中小企業更多優惠、支持。讓他們能夠在這一波很多大公司回台投資情況下,搭上順風車。經濟部長沈榮津說,上週行政院長蘇貞昌跟中小企業在行政院第一會議室共度下午茶時間。蘇貞昌說,中小企業是國之磐石,他已裁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把所有中小企業升級、轉型過程中遇到困難,最重要是貸款不順利部分都要提出來,經濟部再轉給金管會,看是哪家銀行與哪家分行出問題,金管會就有辦法落實照顧中小企業。沈榮津轉述蘇貞昌說法,銀行貸款3,000萬一案跟30萬100案,蘇貞昌支持30萬100案,這是在照顧中小企業雪中送炭,不是3,000萬錦上添花。張宏陸指出,從台灣進出口整個數據來說,台灣的經濟沒有想像中糟,比全球其他國家,還是名列前茅,為什麼所有人民感受不到?企業公司都設在台灣,但生產很少在台灣,企業雖賺錢,但生產過程及中間可以帶動一些規模經濟、邊際效應都沒有在台灣產生。沈榮津回應,「大家看起來都很穩健,資本市場不錯。」人民感受不到是因為有一些雜音出來。他也提到,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產生產業外移、空洞化,經濟數據雖好,但是民眾的感受有落差。過去台商說土地、勞工成本高,轉移到大陸,現在台商在大陸生產後,產品出口到美國徵收10~15%關稅,「真有那麼好賺嗎?」這回大家都清醒了。張宏陸表示,很多大咖台商回來,這些上市櫃公司有一定的經濟規模,當然也是會雇用人員等,但一般民眾沒辦法直接分享他們投資的果實,因為現在回來的幾乎都是高科技,徵求的幾乎都是比較專業、年輕的人,所以會造成一般人覺得工廠一間一間蓋,「我要找工作也不一定有」。中小企業如果都能升級、有生意,他們要請的人是厝邊鄰居第一優先,厝邊鄰居有工作、有薪水,大家就有感。沈榮津說,「中小企業照顧厝邊隔壁鄰居,隔壁鄰居動起來都有感,我們會非常注意。」資料來源:大紀元2019.04.30【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責任編輯:文正】
新北市汙水接管即將收費!市府水利局重提「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已通過市政會議,將送議會審議,未來接汙水系統用戶須按水徵收付費,每度5元,估算4口之家每月可能增加200元左右支出。新北市府:收費時機成熟2014年市府曾送草案到議會,但當時普及率還不到5成,議會認為還不到收費的時機,未過三讀;今年全市接管數已近百萬戶、接管率約6成,加上專用下水道及自設建築物汙水處理設施總戶數達近137萬戶,市府認為收費時機已經成熟。水利局副局長諶錫輝說,全球主要城市汙水下水道幾乎都收費,六都中僅新北十多年來免費提供使用,中央不斷催促新北跟進。市府評估收費每年可增加市府9億7千萬收入,提供足夠財源確保維護水準,不必再排擠其他單位費用,影響市政建設;如不收費,後續經營管理可能難以正常維持。北市收費已經30多年5年前提案時,全台僅北市、高雄收費,台南、台中則通過草案尚未施行。但如今新北接管率約6成,僅低於北市7成8,但戶數卻是全台最多,其他四都如桃園接管率僅12%,卻已經收費3年,北市則已收費30多年。不過桃園、台中僅針對事業戶收費。4口之家每月估多花200元新北市汙水下水道系統收費分為一般用戶、事業用戶以及投肥用戶3種,一般及事業用戶依照每月自來水用水量計收;投肥用戶按水肥投入量計算,以公噸為單位,不足1公噸以1公噸計算。初步計4口之家每月用水約40度,增加200元支出。水利局表示,向市民收取汙水下水道使用費,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理念,維持下水道系統穩定,包括汙水處理廠、抽水站、截流站設備保養維護。目前三重、八里、五股、林口、板橋、永和、新莊、中和、新店、汐止、土城、樹林、泰山、淡水、三峽、鶯歌、瑞芳17區都已陸續建置汙水下水道。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4.29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將自今(2019)年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展開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稅捐處呼籲納稅人,自行檢視應稅憑證,並按規定銷花,如有短、漏貼印花稅票,應於檢查日前自動補貼或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以免受罰。稅捐處說,依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憑證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該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若經查獲未貼或貼用不足,除須補稅外,還會按漏貼稅額處五至15倍罰鍰,如揭下重用經註銷之印花稅票,將處20至30倍罰鍰。該處同時建議納稅人,為省時省力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申請網路帳號申報繳納印花稅,或至該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https://net.tax.nat.gov.tw稅捐處指出,這次檢查的對象包括建築師事務所、醫療診所、長期照顧機構、廢棄物清除業、補習班、營造業等行業。檢查前將發函通知檢查對象準備帳簿及相關憑證資料,以供查核。同時檢查人員均會配戴識別證,供民眾及受檢對象辨識。民眾對於印花稅若有疑義時,可利用稅捐處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洽詢亦可利用稅捐處網站查詢相關訊息https://tpctax.gov.taipei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19.04.29【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107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08)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截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及早辦理結算申報並繳納稅款;為了讓納稅人能快速及有效率地完成結算申報。國稅局貼心整理了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注意事項及新措施供營利事業參考:1、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12萬元以下免徵,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18%,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課稅所得額超過50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20%。2、配合所得稅法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自107年1月1日起,獲配之股利或盈餘毋須區分總額或淨額,營利事業毋須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及計算可扣抵稅額,亦無須填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表」。3、機關或團體因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應計入其所得額,依免稅適用標準規定徵、免所得稅。4、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如有當期各類所得之扣繳稅額,得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或合夥契約約定盈餘分配比例計算,於辦理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應納稅額中減除;小規模營利事業者,則無須辦理結算申報。5、符合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15點規定之營利事業,應檢附「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相關格式內容可至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與申報書一併申報,其適用該要點之純益率標準,得按該純益率標準之90%計算。6、交易符合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房屋、土地之營利事業,其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之合計數應填入結算申報書第1頁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自行依法調整後金額欄第58欄,以房地買賣為業之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計入自行依法調整後金額欄第05欄;非以房地買賣為業之獨資、合夥組織及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之營利事業依處分資產利益或處分資產損失分別計入自行依法調整後金額第40欄或第48欄。7、配合國際資訊交換需求,部分頁次增訂居住地國或地區代碼及稅務識別碼等欄位,請配合填寫。8、營利事業本年度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應送交國別報告或集團主檔報告,且由我國境內營利事業成員送交者,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年內送交所在地稽徵機關;自108年5月起,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全年得透過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軟體上傳送交或另採媒體送交。9、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採網路方式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可於108年6月27日前,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應檢送之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資料,上傳後可於6月27日前上網查詢,確認相關資料是否上傳成功。國稅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多利用網路辦理申報,並如期完成申報及繳清稅款,以免因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結算申報規定,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資料來源:大成報2019.04.29【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
經濟部推動歡迎台商回台行動方案,吸引40家廠商回台,總投資破2,000億元,經濟部將透過廠商回報需求,土地找不到合適區塊,會從工廠容積率解決,協助排除投資障礙,加速台商回流。截至26日為止,經濟部總共核准40家台商回台投資,總投資金額2,057億元,創造出2.12萬個就業機會,後續還有50多家廠商等待審核,今年預訂達到2,500億元目標,預計5月中可望達標。經長沈榮津日前透露,有企業大老多次打電話給他希望能解決土地問題,其中一家因工廠擴充找不到合適區塊,就從容積率調整,讓工業區立體化,容積率從140%變400%,讓工廠空間變大安心生產。官員說,依「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提供容積獎勵機制,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率,目前由經濟部或科學園區管轄,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容積可提升至240%的區域,有36個工業區、8個科學園區適用,讓土地靈活應用。另行政院同意「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擴大適用非產創報編的地方政府轄管或民間開發工業區,以解決產業缺地問題,容積率上限可達315%,新北和桃園有迫切需求。為滿足台商用電需求,經濟部針對工業區內高壓案件申請時間,從2周縮短至1周,特高壓案件由2個月縮短至1.5個月內函復。穩定供電方面,台電說,今年有三部大型火力機組加入供電行列,今夏備轉容量率可達10%以上,供電無虞。供水方面,水利署長賴建信說,從去年到今年每日供水量增加100萬噸,且中庄調整池及曾文水庫壩體加高等工程陸續完工,跨區用水調度能力增強。他舉例,北部板新水廠二期計畫完工後,供水量提高到每日101萬噸,強化新北桃園供應;新竹地區發包桃園新竹幹管工程,預計2021年完工,竹科用水未來能從桃園供給;另高雄和台南清水管線連通工程正在進行,年底新工程完工可自5萬噸提升到20萬噸,對台商回台投資有萬全準備。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9.04.29【馮建棨╱台北報導】
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年底通車,而第二階段17日通過國家發展研究會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21日在新北市長侯友宜的陪同下,視察捷運環狀線新北產業園區站,宣布核定捷運環狀線第二階段南環線及北環線案近1400億元經費,希望中央和地方一起努力,力拚年底動工,打造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1000萬人口的大舞台。蘇貞昌致詞表示,他在台北縣長任內時,爭取由台北縣政府主辦,並讓環狀線第一階段以BOT方式興建,可惜他任期屆滿交接後,變成自辦,導致工程慢了20年,相當可惜。他強調,建設不分藍綠,過去民眾都說三環三線都是虛線,現在由他來實現,工程有一定工期,但行政流程可縮短,希望新北加快都更及徵收速度,讓工程以年底動工為目標。新北市捷運工程局表示,環狀線第二階段分為南環段(5.73公里,6車站)、北環段(14.93公里,12車站),全長約20.66公里,18座車站,總經費為1377.92億元,新北市出資358.70億元。北環線以新北產業園區為起點,行經五股、蘆洲、三重,連接至台北市士林與內湖等區。南環段則是由木柵動物園站,貫穿景美溪到新店,最後銜接環狀線一期的大坪林站。侯友宜表示,新北產業園區站於北環段非常重要的轉運樞紐,未來能銜接新北與內湖兩個產業帶,同時帶動兩地的發展。環狀線第二階段通車,可直接由環狀線轉乘文湖線後直達內湖科學園區,串連了新北產業園區與內湖科技園區,有利雙北產業的交流。資料來源:網路地產王2019.04.26【綜合報導】
扣除額是綜合所得的減項,有區分「標準」、「列舉」二種,民眾想省稅就得精算何者能發揮「減最多」的作用!標準扣除額是單身12萬元、夫妻合併申報24萬元,但如果列舉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費、災害損失、房租支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等6項明細,合計金額能大於標準扣除額,那麼選列舉扣除額就能省到稅。提高列舉扣除額3招:善用人身保險:每位被保險人能扣除2萬4千元,可列舉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要保人與納稅義務人須為同一申報戶)。收集醫療單據:醫藥生育費可核實認列,但必須是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所支付的費用,像是醫美整形、坐月子、照護費都不能列報。列舉租屋或購屋:房屋租金支出每戶12萬元為限,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每戶30萬元為限(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二者只能擇一列舉。健保費列舉放寬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勞國軍公教保保費,每人可享列舉扣除額2萬4,000元,但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今年特別放寬健保費列舉認定,允許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可不在同一申報戶。舉例,陳家二老的健保都掛在陳二姐名下,由於二姐的月投保薪資3萬6,300元,每月幫父母繳付健保費共1,022元,一年下來達1萬2,264元,由於二姐每年報稅都是採標準扣除,用不到這筆列舉額度,但因為今年放寬認定,讓所得稅率20%且採列舉申報的陳大姐,可以直接扣除這筆健保費,省下2,453元的稅。資料來源:鏡週刊2019.04.26
5月報稅季開跑,民眾最煩惱不懂申報規定,尤其漏報、少報還會挨罰,以下整理納稅義務人最常錯報的行為,提醒你今年別再犯錯了!每年都有不少民眾申報綜所稅,發生報錯或漏報的情況,台北國稅局審查二科審核員李曉芬表示,尤其又以列報不合規定的其他親屬、列報逾20歲待業子女、分居夫妻分開申報等錯誤最常見,不想被罰款、傷荷包,以下10種錯誤在送出申報書前,一定要檢查確認。錯誤1:列報不合規定的親屬子女扶養其他親屬有一要件:同居且有扶養事實,「同戶籍只是佐證,如果小孩的父母有能力扶養小孩,卻由另一位納稅人扶養,就算與納稅人同戶籍也不符規定。」李曉芬說明。國稅局審查時會先依據納稅人與小孩是否同戶籍,若非同戶籍須提供小孩父母的切結書,證明小孩與納稅人同居並受其扶養,事後國稅局也會審查是否有同居事實,以及小孩的父母是否有所得、有財產。錯誤2:列報逾20歲待業子女「免稅額列報超過20歲的子女,也是常犯的錯誤!」萬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林嘉焜談到,納稅人若有超過20歲的子女,必須仍在學,或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才能列報扶養。像是當兵、補習、失業在家都不能列報。錯誤3:分居夫妻分開申報由於夫妻必須合併申報所得,但實務上常見分居夫妻報錯稅,「夫妻分居必須有法院判決或拿到家暴保護令,才可以各自申報,否則仍須在申報書上載明配偶資料,並勾選『夫妻分居』欄位。」李曉芬解釋,感情不好的一般分居案件,婚姻關係仍存在,不能分開申報,報錯情況包括漏寫配偶資料、子女免稅額各自重覆申報、各自重覆申報每戶27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等。錯誤4:未登記夫妻合併申報林嘉焜表示,「婚姻制度已改為『登記制』,有些夫妻會在婚姻關係尚未成立的所得年度,就先以夫妻合併申報方式誤報綜所稅。」例如,2019年2月結婚並辦理登記,在5月申報2018年度綜所稅時,就自行將2人的所得合併申報,錯誤列報配偶免稅額,實際上,2018年度2人尚無婚姻關係,應分開申報。錯誤5:錯報70歲以上親屬免稅額70歲以下免稅額為8萬8,000元,70歲以上免稅額為13萬2,000元。凡是70歲以上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皆為13萬2,000元,但如果是列報扶養70歲以上的兄弟姐妹,或叔叔、伯伯、舅舅等旁系其他親屬,免稅額仍為8萬8,000元。「這個錯誤較常發生在人工申報的情況下,目前仍有約1成的納稅義務人是採人工申報。」李曉芬說。要提醒的是,民眾常忽略往生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例如超過70歲的老父親去年1月往生,即使只有扶養幾天,今年5月一樣可以列報扣除13萬2,000元的免稅額。錯誤6:教育學費申報錯誤教育學費是特別扣除額之一,每人得扣除2萬5,000元,但只能列報就讀大專以上受扶養的子女,近幾年在職進修風氣盛行,不少納稅義務人誤以為自己或配偶支出的在職進修學費也能列報,錯誤多扣除了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錯誤7:保險費申報錯誤列舉人身保險費,每位被保險人能扣除2萬4千元,但僅限於列舉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並且要保人與納稅義務人必須為同一申報戶。要特別注意的是,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的人身保險費不能申報扣除。不過,今年特別放寬健保費列舉認定,允許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可不在同一申報戶,且不受2萬4,000元限制。錯誤8:錯報光明燈或安太歲支出不少民眾知道,捐贈是列舉扣除額的項目之一,像是捐贈給國防、勞軍、政府或古蹟,都可以核實全額扣除,此外,對政黨、參選人或透過興學基金會對私立學校的捐贈,也都有相關扣除規定和限額。「民眾最常把到寺廟點光明燈、安太歲的支出,誤以為也是捐贈。」林嘉焜表示,因為寺廟有提供服務,彼此有對價關係,不能把這類收據也列報為捐贈支出。錯誤9:無戶籍登記卻申報房息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也是列舉扣除額的項目之一,每戶申報30萬元為限(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但必須沒有出租或供營業、執行業務使用才適用,而且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還必須在課稅年度裡辦理戶籍登記。」李曉芬指出,沒辦戶籍登記就自行申報房貸利息,不符規定。錯誤10:漏報房地產交易所得林嘉焜表示,最嚴重的錯誤是財產交易所得漏報,尤其房地產交易金額大,自從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民眾常搞不懂新舊制規定。如果去年賣掉的是舊制房屋,那麼今年5月就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但若賣掉的是新制房屋,則必須在出售後30天內申報,與5月報稅季無關。新制課稅範圍: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或設定地上權的房屋使用權,以及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的房地且持有2年內。資料來源:鏡週刊2019.04.26
財政部24日發布「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民眾贈與財產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贈與稅申報,並取得證明書即可。贈與稅級距適用贈與總額減掉每人每年220萬元免稅額後,即為贈與淨額。其淨額在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2,500萬元至5千萬元者,課徵250萬元並加徵超過2,500萬元部分的15%。超過5千萬元者,課徵625萬元並加徵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20%。官員提醒,每人每年不僅有220萬元贈與免稅額,若是子女婚嫁,雙方父母每人還有100萬元贈與財物免稅額,但必須附上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官員指出,未來民眾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櫃股票,還有500萬元以下未上市櫃有價證券,只要檢附文件到任一個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國稅局都會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等服務。不過,如果超過贈與稅核課期間,或是屬違章、農地回贈、法院判決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情況,還是要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若是贈與不動產,至少要準備贈與契約書、土地增值稅稅單影本或免納土地增值稅證明書影本、房屋(契)稅單影本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等。贈與新建不動產還要附上使用執照、國稅局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影本;如果是贈與給直系血親公共設施保留地,也要附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與登記謄本。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9.04.26【林昱均╱台北報導】
全台未繼承不動產快速增加,內政部統計顯示,2018年底未辦理繼承土地達1.47萬公頃,已接近一個金門縣的面積:未辦理繼承建物來到47萬坪,相當4棟台北101大樓,未繼承土地面積14年來增加一倍、未繼承建物數量則是六年倍增。而根據官方估計,光台北市到今年3月底為止,就有561億元現值的土地無人繼承,新北市也有300多億元,推估全台未繼承土地金額破千億元。統計顯示,未辦理繼承的房地近年快速增加,2012年時全台建物不過1.1萬棟,至去年底已達2.2萬棟。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人口老化趨勢使得近年的繼承移轉棟數也持續創下新高,台北市地政局曾統計,近年來每年的繼承取得人數約占繼承人數的60%,亦即還有近四成的繼承人未繼承取得不動產,顯示不動產發生未繼承的狀況,相當普遍。曾敬德表示,通常未辦登記的原因有「繼承人間意見不同」、「產權複雜且價值低」及「不諳法令」、「稅務問題」等因素。實務上,繼承人常因不知被繼承人遺有不動產、繼承人的傳統性別觀念導致繼承協議條件談不攏、或被繼承人留有債務等原因,致未辦理繼承登記。全台各縣市中,未繼承土地面積最大的是新北市,約有2,760公頃,桃園市、屏東縣、南投縣均超過1,000公頃;未繼承建物棟數最多的也是新北市3,326棟,此外,台北市及澎湖縣均超過2,000棟。土地法規定,繼承人未辦理繼承將列冊管理15年,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由國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可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價款,將歸屬國庫。根據內政部統計,無人繼承標售房地也逐年增加,去年全台列冊管理期滿移請國產署標售的土地即有263公頃,建物則有189棟,其中,台南市去年標售了約53公頃土地,澎湖縣則標售了42棟建物,為全台各縣市最多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9.04.26【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