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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暫停營業,不論有無銷售額,停業當期仍應於次期開始的15日內,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申報。台北國稅局說明,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營業人因故決定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每次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而營業人停業當期,不論有無銷售額,應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妥營業稅申報書,並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若有應納稅額,則應先繳納後,將繳納收據一併申報。國稅局舉例,甲公司為按期申報營業稅的營業人,規劃今年4月25日起暫停營業,公司應在4月25日前向國稅局申報停業,當期營業稅(3月至4月)應在今年5月15日前向國稅局申報。另外,公司自停業開始次期起,不須再逐期申報營業稅。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24.05.21【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如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課稅,如無使用執照者,按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以非自住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基隆市稅務局舉例說明,如房屋為空置,但其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店鋪」等非住家用,按2%的「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其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住宅」,按1.5%的「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嗣後房屋如有變更作自住使用者,納稅人應主動向稅務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改按1.2%的自住用稅率課徵。新聞稿聯絡人:吳國隆聯絡電話:24331888轉322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2024.05.22
老王原本課徵田賦之土地,土地使用分區雖為都市計畫住宅區,但現況仍為種植蔬菜作農業使用,最近卻收到地方稅務局以該土地公共設施已完竣,要改課地價稅的公文,百思不解因此向熟稔稅務的朋友請教,原來是這四項公共設施都完成,即使農地仍農用,也會將原本課徵田賦,改課地價稅。國稅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都市土地於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供農業使用者,得課徵田賦(目前停徵)。換言之,一旦經主管機關認定屬公共設施完竣地區,即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4項設施均已建設完成,縱然現況仍種植蔬菜作農業使用,仍不屬課徵田賦的範圍,應自公設完竣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若未作農用如蓋房子或是當停車場使用時,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最長可追溯補徵5年。地方稅務局指出,民眾接獲土地因公共設施完竣改課地價稅之公文,如持有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其他減免要件,應於當年度9月22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改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或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將自次年開始適用。稅務專家也提醒,民眾取得農地時是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於持有土地期間內,如經有關機關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規定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者在規定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經查獲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將來再移轉時,即使取得公所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仍需課徵土地增值稅。農地經查獲違規使用者,務必於裁處書或通知違規處分函所令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並保留已於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之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查復已恢復農業使用之文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維護自身權益,且注意不要再次違規使用,否則再移轉時將增加土地增值稅之負擔。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24.05.21【文/記者林耀文】
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基隆市稅務局指出,「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但不包括守衛室、辦公室、會議室、餐廳及未領有使用執照之違章房屋。營業用房屋稅率是3%,合法登記工廠的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但是廠房空置不為使用,就不能享受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另無使用執照的違章房屋及增建的廠房,在還沒有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前,依規定也是不能減半徵收房屋稅。由於房屋稅是按月計課,稅務局提醒廠商,如果符合規定,應儘早提出申請,維護本身權益。新聞稿聯絡人:吳國隆聯絡電話:24331888轉322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2024.05.21
地方稅務局提醒,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屋,在申報契稅時,可能有三種情境,包含交換、買賣、贈與等,適用稅率分別為2%、6%、6%,且負責繳稅的納稅義務人也各不相同,應特別留意。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契稅條例》規定,建築物在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並取得使用執照,仍應由使用執照所載的起造人申報納稅。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屋,實際上是由建商出資興建,地主再以自身持有的土地向建商交換取得應分得的房屋,即使直接以地主自身為起造人取得房屋,仍應申報「交換」契稅,稅率為2%。至於若有差額,差額部分應按6%買賣稅率來課徵契稅。地主若以子女名義為起造人取得房屋,由於子女是無償受贈取得房屋,贈與不動產的契稅納稅人為受贈人,也就是應由子女申報,並按贈與適用6%稅率課徵契稅。資料來源:2024.05.16經濟日報【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等不到2029年松湖變電所完工,內湖、松山、南港、中山新建案恐怕沒有電可以申請使用?台電16日表示,松湖變電所完成前,台電採設臨時變電所措施應變,雖然已在前任台北市長任獲同意興建,但現在還在等待市政府核發施工許可,若在5月底前獲得許可,可拚2025年底前完工送電,緩解送電壅塞問題。台電表示,台電正在積極進行相關工程,預計在2029年前完成松湖變電所,但在變電所完成之前,台電將以臨時變電所等措施應變,盼北市府協助核發臨時變電所施工許可。台電指出,臨時變電所部分已於北市府前市長任內同意興建,但要求施工前召開說明會,台電已於今年3月6日辦理施工說明會,並於3月14日提出施工許可申請,只要市政府一核發施工許可,即能進場施工,希望臨時變電所於明年底完工送電。目前台北市港湖地區的電力供應由新北市汐止變電所獨立負責,台電表示,因受限於輸電線路容量,導致港湖地區及東區門戶計畫出現用電問題,這並非沒有電,而是電送不進去,根本解決方案就是興建松湖變電所。台電說明,松湖變電所已於2022年11月通過都審,北市府去年3月核發松湖變電所建造執照,去年4月核准申報開工,台電正積極進行相關工程,並預計在2029年前完成松湖變電所,屆時才能順利將電力送進台北市東區。在松湖變電所完成之前,為解決台北市東區供電瓶頸,台電曾要求大用戶加裝遙控卸載裝置的應急措施,並採取興建松湖臨時變電所先裝設一台主變壓器的應變方案,台電強調,已事先向用戶說明且獲同意,並承諾待正式變電所完工後,即恢復正常供電。資料來源:聯合報2024.05.16【記者陳儷方/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政府推動「新訂大柑園地區都市計畫」,範圍橫跨樹林、三峽及鶯歌區等3個行政區,總面積約621公頃,現況除了農業使用,還有大量未登記工廠及閒置場域,希望透過整體檢討,改善土地違規使用情形,未來空間規劃朝向產業發展為主。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新訂大柑園地區都市計畫範圍北側及西側臨大漢溪,南臨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三峽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東臨三峽河,範圍橫跨樹林、三峽及鶯歌區等3個行政區,總面積共約621公頃,範圍內涉及土地所有權人約1萬多人。黃國峰說,上述地區現況除了農業利用外,也有未登記工廠、零星住宅聚落及閒置空間等,期望透過新訂擴大都市計畫,改善原本土地違規使用情形。另外,考量大柑園地區具有特定產業群聚狀況,後續規劃空間發展機能將以產業型態為主,希望引導土地合理使用,將鄰近適合業別的廠商及未登記工廠業者輔導遷移至此,健全都市與產業發展。城鄉發展局補充,7月起將辦理4場座談會,包括7月2日上午10點樹林區公所、7月9日下午2時30分三峽區公所、7月16日上午10點樹林區東園市民活動中心、7月24日上午10點鶯歌區公所,將聽取當地民眾意見,納入後續都市計畫草案規劃參考。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24.05.15【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
新北市地政局今天表示,新店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案,內政部已於7日核定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面積約34公頃。預計今年公告徵收,力拚民國114年動工,預計116年完工。新北市地政局長汪禮國今天在市政會議專案報告指出,新北市整體開發不間斷,塭仔圳市地重劃工程的領航路已通車,今年底將架構出區內主要道路交通系統雛形;75格停車位的「廣停三」停車場、複合式植栽的「公兒三」公園陸續完工。地政局表示,塭仔圳市地重劃並結合新莊社區大學、特色公園行動聯盟合作,區內結合傳承黑手職人文化特色的共融公園「塭故之心公園」預計今年底落成,以深化與在地連結。也與輔仁大學合作USR(大學社會責任)合作,一起規劃景觀設計,建構大學城。有關新店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案,地政局指出,範圍東橫跨新店中正路兩側,西臨溪園路,南以十四張路為界,北至復興路,面積約34公頃。地政局表示,5月7日內政部已核定新店十四張區徵案的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地主分回比例),並提供社宅用地,預計今年第4季辦理區段徵收公告。公告後,給予3至4個月的自動搬遷期,接續於114年上半年開工。至於蘆洲南側、蘆洲北側區段徵收案,地政局指出,正在內政部審議階段,市府將朝社會住宅用地面積提高至5%的方向規劃,並依中央建議,視整體財政規劃,考量研議提升抵價地比例,調整後將續報內政部。資料來源:中央社2024.05.15【新北15日電】
小陳為了增加收入,在阿公所留下的農地上自行搭建鐵皮屋並出租做工廠,結果卻被人檢舉,而遭補徵房屋稅5萬元,還面臨罰鍰,但聽從熟稔稅務的朋友建議,處分核定前先補報並繳清稅款,居然可減輕上萬元的罰鍰,猛喊,下次不敢了!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房屋,因建築物已實質存在,便已具備課稅要件,自不例外,所以違章房屋在未拆除前,亦應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稅捐機關說明,為保障納稅者權益,對於逃漏房屋稅之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報並先繳清補徵稅款者,給予減輕處罰的規範。稅務專家指出,以小陳的案例來說,經檢舉後會被處以罰鍰2萬5000元(補稅50,000元╳0.5倍),但如果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報並繳清稅款50,000元,就可適用減輕罰責之規定,即裁罰倍數由原先0.5倍降至0.3倍,罰鍰則由2萬5000元降至1萬5000元(補稅50,000元╳0.3倍)。地方稅務局呼籲,房屋如有未辦設籍登記或使用情形有變更,應於30日內申報設籍或改課,以免日後遭補稅受罰;倘稽徵機關已查獲有漏稅情事者,請儘速繳清稅款,以減輕罰責,提醒納稅人注意上述規定,莫因一時疏忽致荷包損失。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24.05.13【文/記者林耀文】
姊弟共有土地,為何地價稅差這麼多,日前有民眾反應,自己在父親過世後,與弟弟共同繼承父親名下同一筆土地,各持分2分之1,並同時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卻只有弟弟的申請被核准。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應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等要件,才可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稅務局說明,經納保官檢視怡君的案件後發現,其父親的土地由她與弟弟各繼承2分之1,地上的建物則由弟弟繼承全部,因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符合「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弟弟同時持有土地及地上建物,符合規定,可按優惠稅率千分之2課徵,稅額3000元。而案例主角因僅持有土地未持有建物,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課徵地價稅,稅額15000元,2人稅額相差4倍。稅務局提醒,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尚未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可於地價稅開徵9月22日前至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請,或以郵寄、傳真或親洽稅務局辦理,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若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免再申請。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24.05.13【文/記者朱語蕎】
新竹市怡君的父親日前過世,她與弟弟繼承父親名下同一筆土地,各持分1/2,同時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卻只有弟弟的申請被核准,怡君覺得很疑惑,於是向納保官申請諮詢。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應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等要件,才可適用2‰的優惠稅率。稅務局說明,經納保官檢視怡君的案件後發現,其父親的土地由怡君與弟弟各繼承1/2,地上的建物則由弟弟繼承全部,因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符合「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弟弟同時持有土地及地上建物,符合規定,可按優惠稅率2‰課徵,稅額3,000元,而怡君僅持有土地未持有建物,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10‰課徵地價稅,稅額15,000元,2人稅額相差4倍。稅務局提醒,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尚未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可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前)至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s://www.hcct.gov.tw)線上申請,或以郵寄、傳真或親洽稅務局辦理,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若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免再申請。新竹市稅務局為守護納稅義務人權益,遴選3位資深專業科長擔任納保官,民眾如有稅捐爭議需溝通與協調、申訴陳情或行政救濟諮詢協助等需求,皆可透過書面、電話、線上申請、傳真或視訊等多元方式,申請納保官協助或諮詢,歡迎多加利用,維護自身權益。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2024.05.1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雙方合意訂立買賣或贈與契約,並報繳土地增值稅及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經雙方協議解除契約,則買方或受贈人負有將土地所有權返還的義務,此返還土地的移轉行為,屬所有權的另一次移轉,應再次申報土地增值稅,除公共設施保留地及農地作農業使用等不課徵之土地外,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且不得申請退還先前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不動產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雙方合意解除契約,並持解除契約協議書,以原申報移轉原因向稅務局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所有權返還,則該解除契約協議書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免課徵印花稅。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