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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三讀之後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8.01.24立法院上週三讀通過稅改方案,儘管減稅金額由69億元擴大至198億元,但除了綜所稅扣除額調幅擴大、股利分離課稅稅率調高以及中小企業營所稅調高延緩外,其餘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並未考量美國稅改衝擊而進行調整;在美國稅改即將掀起全球租稅戰爭之際,這樣的稅改方案是否足以因應,外界難免有所質疑。美國稅改方案於去年9月27日公布、12月20日通過,將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由39.6%降至37%,同時調高標準扣除額;公司所得稅率由35%降至21%,企業海外獲利匯回一次性稅率15.5%。台灣稅改方案於去年9月1日公布、今年1月18日通過,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回40%,同時提高4項扣除額;營所稅率由17%調高至20%,保留盈餘由10%降至5%。兩相比較,美國稅改偏重對企業減稅,希望藉此吸引企業投資,達成「美國製造」目標。台灣稅改則偏重對個人減稅,營所稅調高雖搭配保留盈餘減半課徵等,整體營所稅還是加稅233億元,雖然營所稅20%在國際上不算高,但在美國稅改的對比之下,勢必引發企業界不滿。蔡政府將此次稅改稱之「全民稅改」,綜所稅減稅確實有助於提振民間消費,但對於吸引投資的效果恐怕有限。美國祭出1968年以來最大減稅案,中國也計畫積極減稅,全球租稅戰爭儼然成形;儘管我國稅改方案已三讀,政府還是要進一步檢討現行稅制是否足以因應,想要改善國內投資環境,除了解決「5缺」問題,稅制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鄭琪芳報導】
年薪40.8萬以下小資族明年報稅免繳綜所稅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2018.01.19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追溯自今(107)年元旦實施,明(108)年申報107年綜所稅時,所有上班族都能受益。財政部表是,單身者年薪40萬8千元以下、雙薪家庭年薪81萬6千元,或是家有2個5歲以下小孩的雙薪家庭,年薪123萬2千元以下,都不用繳所得稅,小資族、小家庭的租稅負擔將可獲得減輕。在個人綜所稅的修正部分,將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提高到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萬8千元,提高至20萬元,受益戶數約524萬戶;綜所稅中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萬5千元,大幅提高至每人12萬,藉以減輕爸媽們的育兒負擔,希望能鼓勵生育。根據財政部的統計資料,台灣受薪階級的年薪中位數約為40萬元。也就是說,明年申報今年所得稅時,可能將有近半數,除了薪資之外,沒有其他收入的受薪階級,可以因為年所得在40萬以下而不用繳所得稅。稅率級距則取消俗稱「富人稅」的45%,最高稅率修正為40%,調整後,我國綜所稅最高稅率可低於OECD國家的平均最高稅率42.47%,有助於國家留才攬才,提高國際競爭力。其次就是股利所得計稅方式,個人股利所得計稅方式二擇一擇優適用。一是股利所得併入個人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以抵減8萬元為限,也就是說,全年股利所得94萬元以下者,可以抵稅。另一股利所得計稅方式,為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合併報繳,這項方案,適合所得稅率級距較高的納稅義務人使用。再來就是營利事業的所得稅,營所稅率由17%調高至20%,但課稅所得不超過50萬的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107年的稅率為18%,108年的稅率為19%,109年的稅率才會調高至20%,減少獲利較低企業的負擔。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率10%,調降為5%,減輕有須要保留盈餘企業的負擔,財政部指出,藉由保留盈餘累積自有穩定資金的企業,可以減少租稅負擔,協助籌資不易的中小型新創企業,累積未來轉型的投資動能。另外,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由20%提高至21%。【記者方凡/報導】
防財團法人避稅財部祭3招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8.01.18為避免財團法人成為避稅工具,財政部昨(17)日預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草案,明定三項要點,包括禁止財團法人回購捐贈事業股票、訂定大型財團法人公益支出三級比率,且與關係人交易,不得低於市價。財政部此次稅改工程浩大,除調整扣除額、調升營所稅、調降保留盈餘稅、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擬定股利所得新制等等,也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中,有關財團法人等機關、團體的股利,不計入所得稅課稅的規定。而先前遭到立委質疑,即使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但對於財團法人不屬於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所得,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中有訂出9項要件,若是同時符合,就可免徵所得稅,恐成租稅漏洞,要求財政部進行檢討。因此,財政部預告該適用標準,明定三大修正方向,第一是禁止財團法人回購捐贈事業股票,官員指出,為避免營利事業與機關或團體間,形成股權控制或資金借貸關係,產生避稅情形,因此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購買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發行的股票及公司債,但不溯及既往。第二是訂定公益支出的三級比率。官員表示,依現行規定,財團法人當年度用於與創設相關支出,若高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的60%,則當年度收入可免稅;但未來將按機關或團體年度收入規模,分級訂定支出比率。官員指出,當年度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者,與創設目的有關的支出,不得低於收入的80%;5,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者,不可低於70%;未達5,000萬元者,不可低於60%。最後則針對財團法人與關係人的交易。官員表示,財團法人從事各種活動所支付費用及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支付的成本、費用或損失,均與創設目的相關且為必要,且不得用任何方式安排,或以不相當的代價給予捐贈人,或變相盈餘分配。財政部表示,該草案預告期間為60天,待蒐集意見後,將正式公告該法案。【劉懿慧╱台北報導】
會計師︰隱藏版稅收釋出扣除額可再調高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8.01.16立法院明邀集朝野協商所得稅改方案,對於扣除額是否有空間再上調,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認為,除提高營所稅及外資稅負外,本次稅改也一併取消財團法人股利所得免稅,預估這塊「隱藏版」稅源可達一定規模,為拉高扣除額給予更多彈性。依行政院版稅改方案,標準扣除額將上調兩萬至十一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也將提高五.二萬至十八萬元;國民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還主張,標扣額應再上調到十三萬元,薪扣額提高至二十二萬元。楊建華認為,財政部雖堅持整體稅改方案,加加減減後稅損不超過六十九億元,但若把取消財團法人股利所得免稅優惠考量進來,就還有隱藏稅收,可為扣除額調整額度提供更大空間。楊建華分析,外資股東可說是此次稅改重災區,但外資稅率與本國人仍有差距,是否真可遏止假外資現象,仍有待觀察。他還指出,稅改後,企業帳上五千多億元可扣抵稅額也將一併消滅,沒有過渡期,主因在於財政部認定此屬「備忘帳戶」性質,分配給股東前皆未實現;既然如此,也應持同樣觀點,解決外資企業因錯誤計算可抵減稅額帳戶而遭補稅的稅務爭議案件。【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賴揆送紅包,3扣除額調升有望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8.01.15所得稅法修正案預計周三(17日)進行朝野協商,各黨團對於營所稅率20%、股利所得稅率及三項扣除額等爭議仍大,預期協商過程仍是場硬戰。據了解,日前財政部長已向賴揆報告稅改策略,賴揆點頭薪扣、標扣、身障扣等3項扣除額有「加碼」合理調整空間,惟尊重黨團協商結果,可望送給全民過年大紅包。據悉,三項扣除額向上加碼,每項應不會超過2萬元;而股利所得稅採單一稅率26%,有再調升約1~2%空間,但維持政院版架構,不採分級課稅。一旦三讀,將回溯至今(107)年元旦實施,108年報稅適用。攸關稅改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周三立院進行朝野協商,稅改進入深水區。財政部官員表示,稅改各項目若要進行調整,不能超過「底線」,亦即稅損不能太高,目前版本稅損已達69億元,因此對於營所稅率、股利所得稅率及三項扣除額等爭議點,朝野協商將激烈攻防。據悉,針對稅改底限策略請示,政院與黨團總召柯建銘已經交換意見,在不擴大稅損前提下,賴揆點頭同意3項扣除額有調升「加碼」空間,讓全民受惠。至於三項扣除額加碼合理空間為何?知情人士表示,過去綠委提出薪扣由18萬調增至20萬元,應是合理空間,而標扣與身障扣,調升幅度應都不會超過2萬元水準。官員表示,每提高1萬元標扣額,稅損將增30.6億;每提高1萬元薪扣額,稅損會增加34.7億元,預估3扣除額會新增擴大稅損100多億元。股利所得稅率部分,據了解,財政部和黨團希望維持政院版架構,分離課稅採單一稅率,或採合併計稅並使用股利所得8.5%抵減稅額,但每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的二擇一案,以利減少稽徵成本。官員說,扣抵稅額8萬元、8.5%門檻應不致變動,但單一分離稅率26%,各政黨認為太低,有適度調升空間。黨團認為,調高1~2%為27~28%,應是可接受範圍。至於中小企業營所稅率是否仍維持17%?官員認為,營所稅課徵是以所得額高低為計稅基礎,非以規模大小為依據,且版本已有調降未分配盈餘以及獨資合夥企業歸課綜所稅等配套,稅改後企業總負擔稅負由25.3%降為24%,不宜更改,應維持政院版20%。【記者劉懿慧、呂雪彗/台北報導】
勞基法、稅改拚明年1月三讀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7.12.29立法院臨時會將於明年1月5日~31日召開,行政院長賴清德昨(28)日與民進黨立委便當會達成共識,力拚通過5大法案,包含《勞基法》修正案鬆綁一例一休、《所得稅法》修正案推動稅改、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及監委同意權等,惟公司法、礦業法及空污法確定無法排入。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會後轉述,立法院臨時會期程預計1月2日啟動連署、1月3日朝野協商、1月5日上午舉行談話會以及下午展開院會,臨時會表訂將於1月31日落幕。輪班間隔變更有彈性張秀禎說,賴揆昨與黨團總召柯建銘及民進黨團政策小組召集人共12人達成共識,將於立法院臨時會期間,力促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草案、推動稅改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及監委同意權等五案務必過關,賴揆也於會中懇託綠委協助。《勞基法》修正案是賴清德上任後率先推動之重大政策,若順利於明年元月三讀通過,未來將透過勞動部及主管機關把關、勞資協議同意、報地方政府備查「4關卡」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原則為11小時,若為經常性調整上班時間之企業,則可透過勞資協議,鬆綁輪班間隔至8小時。立法院預訂1月8日展開協商處理。所得稅法修正嘉惠民眾稅改案的所得稅法修法對企業來說相當重要,未分配盈餘從10%減半為5%、營所稅由17%調升為20%,並將標準扣除額從9萬提升為11萬元、薪資所得以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從12.8萬調整為18萬元,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或定額抵減二擇一等,推動優化稅制。至外界關切的空污法、公司法、礦業法等重大財經民生法案並未列入臨時會議程,據政院人士表示,完全沒有空間可以納入討論。【張語羚/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應留意是否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資料來源:買購不動產新聞台2017.12.1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應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於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鳳山分局進一步說明,有關新制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係按出售房屋、土地交易之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入;其交易所得額為負者,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茲假設各種情況舉例說明如下:境內A公司於2016年2月1日買入房地1棟,嗣於2017年6月20日出售(當日房地帳面價值為1500萬元),費用5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為100萬元,已繳納土地增值稅40萬元,應如何計算2017年度出售房地所得(或損失),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A公司上開2017年度出售之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應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於2018年5月份結算申報時,填報於結算申報書之其他申報書表第C1頁(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4條之5規定之房屋、土地及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依規定稅率報繳營所稅。該分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注意,以免因短漏報而受罰。【方暮晨/綜合報導】
稅改拚年底過關有兩大罩門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7.12.01中小企業營所稅率、扣除額立院初審未達共識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就「所得稅制改革方案」展開大體討論,立委們強烈主張中小企業營所稅稅率應維持17%不拉高,同時,與一般民眾利益攸關的扣除額項目、額度調整的眾多提案,應一併處裡不擱置,未獲共識前,恐難進入實質逐條審查。立委︰營所稅率應維持17%藍委主張中小企業營所稅稅率分級課徵,除所得額高於一定程度適用稅率20%外,其餘一率維持17%。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也認為,為鼓勵大企業投資小企業,扶持新創事業投資,中小企業營所稅稅率應維持17%。另一方面,賴士葆、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皆堅持,稅改不能只處理對股票族有利的股利稅制,攸關一般民眾可支配所得的各項所得扣除額,應一併修法檢討,例如再拉高既有薪資扣除額、新增長照等民生扣除額。財長︰稅率不調稅損暴增262億對於立委主張,財政部長許虞哲回應,138萬家中小企業中,僅30萬家將因稅改調高營所稅,所得額逾1億元的多達159家,平均每家繳稅金額都在780萬元以上,規模並不小;且若30萬家不調,稅損將再暴增262億元,難以承擔。扣除額部分,則期待明年6月修法解決薪資所得不可核實扣除違憲爭議時一併處理。不過,在場立委並不滿意,要求財政部於12月中旬排案再審時,針對委員建議,提出稅損試算,包括營所稅稅率改為兩級累進課徵(依所得高低區分)、僅中小企業部分,營所稅稅率改為兩級累進課徵,以及各項扣除額提案的稅損統計。召委費鴻泰表示,下下週稅改方案是否能進入實質逐條審查,要看財政部拿出的稅收影響數字跟妥協態度,未取得共識前,不逐條審查。對外界擔憂稅改可能無法於今年底三讀過關,他說,即使明年上半年才修法完成,仍可回溯適用,所得稅為落後一年申報,不受影響。【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財部:2配套降負擔中小企免驚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7.11.16對於稅改,部分中小企業主希望中小企業營所稅率能維持17%。但財政部表示,此次稅改關於營所稅提高,已有兩項配套措施,包括調降未分配盈餘及獨資合夥企業歸課綜所稅等,此外,目前被課稅中小企業皆是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多數中小企業仍無需繳稅。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昨(15)日邀請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就「我國稅制改革及規劃」進行專題演講,有中小企業主認為,中小企業已經有許多隱藏成本,認為營所稅率增加至20%,將會使成本負擔更重,希望可將中小企業的稅率與本次稅改脫鉤。但吳自心表示,對於企業增稅目前已有兩項配套措施,第一是將未分配盈餘從10%降到5%,第二為獨資合夥企業免課營所稅,直接歸課綜所稅;此外,大多數國家的營所稅都以單一稅率為主,若是累進稅率,都是按照所得多寡進行課稅,並沒有分為「中小企業」或「大型企業」來課稅的案例。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補充,目前符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所規範的中小企業,全國約有138萬家,其中78萬家為獨資合夥企業、60萬家為一般公司。而78萬家獨資合夥企業中,有51萬家為免開發票的小店鋪,本來就無須課徵營所稅;有27萬家使用統一發票,但未來稅改通過後就無需繳納營所稅,這部分的稅損就高達61億元。至於其他的60萬家中小企業裡,宋秀玲指出,只要公司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者就免營所稅,這類的公司數量並不少。而所得額超過12萬元以上者,多屬於有一定規模的大企業,現行稅率為17%,有效稅率是11%至12%,未來在稅改後,有效稅率稍微提升為12%至13%,但搭配未分配盈餘減半,一增一減下稅負應不會太重。【劉懿慧╱台北報導】
批剝三層皮中小企業籲營所稅維持17%財政部稅改方案,擬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升到20%,要求中小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維持17%,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副理事長陳瑞宏說,目前景氣不理想,而基本工資調整、一例一休等,營所稅若提高,形同剝了三層皮,對中小企業負擔非常重。針對稅改方案,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費鴻泰、盧秀燕召開記者會,支持中小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維持17%,曾銘宗認為,政府這次提出的版本是有錢人的稅改,賴士葆則批評這次稅改是劫貧濟富,「黑狗偷吃、白狗受罪」,為了讓股市大戶少繳稅,讓140多萬家中小企業增稅。賴士葆也說,政府去年稅收超徵1200億元以上,今年也會超徵1000多億元,稅改方案卻會跟中小企業多徵200億元;國民黨將強力反對財政部提出的稅改方案,會提案推動中小企業免除營所稅調至20%。盧秀燕表示,政府稅收超徵是預期之外,既然超徵,就應適當幫平民減稅,幫助弱勢、中小企業,營所稅應做分級的安排;費鴻泰表示,中小企業雇用的勞工有800多萬人,提供90%的工作機會,政府應幫助中小企業可以上市,而非殺雞取卵。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強調,希望稅制改革能依照企業盈利能力分級課稅,讓經濟能力強的人負擔的稅金比較多,中小企業能維持17%營所稅。陳瑞宏指出,中小企業中,以員工數5人以下的微小企業最多,目前景氣不理想,基本工資調整、一例一休、勞保年金改革,若加上提高營所稅,等於是剝了三層皮,對微小企業負擔很重,希望政府能在景氣回升後,再提高中小企業的營所稅。【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
哈特看台灣稅改未分配盈餘不該課稅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17.10.17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特(OliverHart)昨(16)日於大師論壇上談及稅制改革,直指台灣政府調高企業營所稅、降低個人所得稅的方向,「剛好跟我想的相反」,他認為富人應該多繳一點稅。另外,針對企業的未分配盈餘,哈特也認為不應該課稅,他表示,這是公司內部運作的事情,屬於公司治理的範疇;如果股東覺得股利太少,這是股東跟公司階層要處理的,不應該是政府插手、透過政策傾向其中一邊。「2017大師論壇」昨天登場,邀請哈特來台發表專題演講及與國內專家座談。此活動由經濟日報、中華經濟研究院、彰化銀行共同主辦,由兆豐金控、富邦金控協辦,亞洲大學為合作單位。昨天論壇中,哈特針對契約理論應用與經濟時事議題,與政治大學校長周行一進行高峰對談。近期財政部端出稅改措施,企業營所稅自17%調升至20%、個人所得稅從45%降至40%,未分配盈餘稅率加徵營所稅的稅率,由現制10%降至5%;周行一詢問哈特對於台灣稅改方向的看法,哈特不諱言地指出,稅改方向與他所想剛好相反。哈特直指,台灣現在企業營所稅17~20%的標準在國際中並不高,但降低個人所得稅、提升企業營所稅的作法與他理念相反;他對企業營所稅應該盡量降低,「這是少數我跟川普有相同觀點的地方」。富人受惠於社會制度與環境才會賺這麼多錢,應該要多交一點稅。針對未分配盈餘課稅,哈特強調,政府不應該管太多,而是處理好外部法制、社會議題,尤其從經濟層面來看,公司賺了錢,沒有分配出去、而是保留下來準備投資,這有什麼不對?政府有什麼權利不讓公司這麼做?「我看不出經濟上有任何論點可以支持這種做法」。【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行政院稅改拍板定案綜所稅3大扣除額調高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2017.10.13攸關投資人權益的稅改方案,行政院今(12)日拍板定案,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提高所得稅扣除額、取消富人稅、調高營所稅率至20%、股利所得課稅二擇一,以及提高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稅。草案最慢下週送立法院,力拼年底前通過修法,明(107)年實施,後(108)年申報明年所得稅時適用。針對股利所得課稅制度,草案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刪除營利事業設置可扣抵稅額帳戶及相關記載、計算與罰責的規定,國內投資人的股利所得計算方案可以二擇一,其一是獲配股利按26%的稅率分開計算稅額,並與其他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合併報繳,適合所得稅率級距較高的納稅義務人。其二則是獲配股利併入綜所稅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的金額以8萬元為限,全年股利所得約94萬元以下者,可以抵稅或退稅。財政部認為,這是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股利所得稅制,可以提高投資意願。提高扣除額則影響所有個人綜所稅納稅義務人,草案將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並且刪除所謂「富人稅」的最高稅率級距45%,綜所稅率級距從6級減少至5級,最高稅率降為40%,以利留才攬才,吸引投資。財政部評估,個人綜所稅中的標準扣除額從9萬提高為11萬,約有517萬申報戶受益;薪資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12.8萬提高至18萬,分別有542萬戶及62萬戶受益。同時,稅改草案也減輕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的稅負,鼓勵轉型及升級,包括獨資合夥組織的所得稅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其所得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所稅;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從10%降為5%。財政部表示,可適度減輕須藉保留盈餘累積自有穩定資金的企業所得稅負。另外,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從17%提高至20%,主要是17%的稅率與主要國家相比偏低,提高至20%可以增加稅收,用以支應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調高扣除額,以及調降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率等所須的財源,並且縮小營所稅及綜所稅的稅率差距,減少公司藉由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避稅的誘因。【記者/方凡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