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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審議《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也就是房地合一稅2.0,大致按行政院版本通過,包含最具爭議的取得時間自2016年起算,順利過關;不過修正案條文中「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朝野立委未能有共識,該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避免成立公司炒房立法院財委會大致按行政院所提的版本通過,共計有4大重點,首先延長短期交易時間,持有在2年之內出售,課徵45%;持有逾2年、未滿5年,課徵35%;持有逾5年、未達10年,稅率20%;持有超過10年稅率15%,顯示個人持有房地5年內出售都會被課重稅。其次,營利事業出售房地也納入房地合一稅2.0的規範,2年內出售最高課徵45%;持有逾2年、未達5年適用35%;超過5年稅率為20%。另外,預售屋和特定條件的股權交易也納入房地合一稅,避免個人藉由成立公司或者營利事業炒作不動產,以及打擊預售屋的炒作。另外,計算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現值增數為上限,以及個人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30萬元。外界認為,房地合一稅2.0爭議最大的項目,則是適用範圍回溯自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產,都納入房地合一稅2.0,各黨立委對取得時間回溯並無意見、該條文順利過關。藍委呼籲儘快三讀境內法人納入房地合一2.0部分,新增2項排除條款,採用立委吳秉叡提案,包含營利事業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時間即使在5年以下也可適用20%稅率;另外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其他營利事業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5年內完成並銷售者,稅率為20%。朝野立委無法得到共識者為所得稅法126條修正「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藍營立委認為,應該三讀通過、公布之後立即實施,避免投機客產生預期心理,引發拋售潮不利房市健全,與財政部意見不同,最終保留朝野協商。藍委認為朝野協商愈快愈好,不要讓外界認為擱置在立法院,將會引發問題,若朝野協商程序走完將進入立法院二、三讀。資料來源:中國時報2021.03.30【記者/吳靜君】
立法院財委會29日審查攸關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法」修正案,外界高度關注是否回溯到2016年取得房地,目前除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外,藍綠立委大多表態支持政院版,如無意外,回溯到2016年取得房地可能性大。財委會29日力拚完成初審,希望後續順利二、三讀。會議主席藍委曾銘宗28日表示,國民黨團有二大堅持,一呼籲財政部勿受到外力影響縮手,打房不要只做一半,堅持政院版課稅範圍回溯2016年;二盡速施行房地合一稅2.0,最好是法案三讀後立即實施,才能真正落實打炒房宗旨。惟綠營召委郭國文主張保留上路緩衝期。目前有政院版、藍營立委三個版本、民眾黨二個版本,合計有六個版本。有關回溯2016年取得房地,政院版規定「自施行日期起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適用」。綠委鍾佳濱堅持課稅範圍應限施行日期後取得房地,質疑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時並未回溯,這次為何要回溯,民眾在購買房地時,原以為重稅閉鎖期只要二年,現在突然修法變成持有五年以上才不會落在重稅範圍,有違信賴保護原則。民進黨團書記長羅致政則表示,政院版本就是回溯到2016年,民進黨團會以此為討論基礎,黨團持開放態度,但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知情人士透露,黨團尚未作成最後決定,財政部屬意回溯較有打炒房效果,因此最後視29日財委會審查結果,看回溯及上路日期有無保留協商,如有則會交付黨團協商。至於適用35%以上重稅短期交易定義,政院版由二年延長為五年,未來持有二年就出售房地將重課45%,持有二年以上、未滿五年出售則課35%,並將預售屋納入適用,課稅範圍回溯至2016年取得房地。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21.03.29【蘇秀慧/台北報導】
針對最近兩年來房價的不合理飆漲,政府各部會總動員,央行去年底對法人購置住宅、自然人購置第三戶以上房屋、購地與餘屋等炒房者降低貸款成數;金管會也對炒房有關的餘屋、投資客與豪宅貸款、土建融等啟動專案金檢;內政部遲延了兩年的實價登錄2.0,也於今年1月通過修法,最快可能7月1日上路。但是,一季過去,房市指標仍然難看,法人囤房及短期交易明顯,貸款集中於不動產不降反增,擔心不動產授信的風險失控,央行又在3月18日加碼房貸選擇性信用管制,除再降法人、自然人第三戶以上的房貸成數,把豪宅、工業區閒置土地也納入減貸對象,央行的積極作為深獲國人肯定。相對地,各界原本期望財政部能在抑制炒房的政策上,能更積極的同步改革囤房稅和房地合一稅,財政部3月11日送行政院通過的只有房地合一稅2.0,重點是將「短期投機交易」的時間拉長,亦即個人與法人持有二年內(原為一年內)出售稅率45%,持有三到五年(原為二年內)出售稅率35%。而為避免投資客成立公司短期炒作,營利事業短期交易也適用與個人一樣的稅率,也將對預售屋短期交易課重稅,但是囤房稅則在一夕之間突然喊卡,引發社會上諸多批評和非議。還有爭議的是,房地合一稅2.0草案雖已送請立法院審議,財政部對於生效日及是否回溯的立場卻還沒確定,只好推說「將根據立院審議結果及委員意見,由行政院決定」。如果訂定日出條款,例如今年7月起交易生效、且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追溯適用,則法案上路前就會發生搶賣的情形;若是今年7月起取得的房地才適用,又可能出現投資客搶買的問題,兩者都讓財政部處於進退兩難的窘境。比較上述各單位的抑制炒房政策的速度和效度,央行和金管會最能展現魄力和效率,因為可掌握的政策工具不需經過修法,就可以行政指示要求受監理、管制的金融機構配合執行,直接產生效果。相對地,內政部的實價登錄2.0,以及財政部的稅制改革,都要經過冗長的立法程序,如果不及早規劃,則審議討論期間必然引發各種爭論,要順利通過就會曠日廢時,尤其是否訂定日出條款,也會產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規避行為,以致於最後通過時,可能效果打折或已經不合時宜。也因此,財政部此次將「房地合一稅」2.0的重點,放在「短期投機交易」的時間拉長,等於找麻煩的先做,思慮和規劃上實在是有欠周全;反而較容易做的囤房稅改革,因為財政部自己提出莫名其妙的理由,排除在這波打擊炒房方案中,不但本末倒置,更讓房地合一稅的改革被反對者和既得利益者拿來攻擊或批評,更是得不償失。例如,財政部長說提高囤房者的稅率,會造成房東將增加的持有成本轉嫁給房客負擔,作為短期內不推動囤房稅的理由,現在就被業者拿來批評房地合一稅2.0。因為套用相同邏輯,投資客短期交易的稅負增加,難道就不會轉嫁給房客負擔?目前還出現一種可笑的狀況,有些房東就根據蘇部長的轉嫁論,已經對房客提高房租了,是不是代表財政部不應推動房地合一稅2.0?也由此可見,財政部說囤房稅還要從長計議,等同於在一年內囤房稅不會有任何的改革,則囤房客大可多持有一年、三年,照樣輕易地規避房地合一所得稅2.0的衝擊,且可能讓房市產生閉鎖效果,讓供給減少,反而導致房價上漲,進而使得房地合一稅2.0提早跛腳?如果屆時再倉促推出囤房稅改革,財政部會不會悔不當初呢?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21.03.26
去年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得稅申報期間延長一個月,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7)日在立法院表示,由於今年疫情相對穩定,今年5月報稅季,傾向不延長,確切狀況仍在評估。蘇建榮也表示,今年財政部將推出手機報稅,民眾可多多利用。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今天在立院財委會詢問,去年延長報稅期間,分散報稅期間,不管是納稅人或從業人員等反應都相當正面,詢問財政部是否參考去年研議延長報稅期間。蘇建榮回應,去年4月、5月疫情比較嚴重,當時考量要分散人流,因此延長一個月,至於今年狀況還要進一步評估,不過今年疫情相對穩定,原則上傾向不延長。此外蘇建榮表示,今年財政部也推出手機報稅。財政部業務報告也指出,為提供民眾多元管道報繳所得稅,自今年5月起,民眾持手機登入報稅系統,輸入行動電話號碼、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健保卡卡號,就能進行繳退稅並完成申報。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21.03.17【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為了抑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對「短期交易」加重課稅,為遏止個人、企業藉提高計稅減除項目金額來壓低繳稅金額,同步訂出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的公式包含兩段,第一段是先以出售房地時的交易價格,減去「原始取得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移轉所支付的費用」,算出房地交易所得;進而,再以房地交易所得減去「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出最終課稅所得再乘上稅率課稅。財政部先前發現,實務上有人會以拉高作為房地合一計稅減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來降低房地合一所得稅負,因此趁這次修法訂出上限,防堵規避空間,避免等修法通過,「短期交易」稅率拉高後,形成更大避稅空間。計算房地合一稅時,之所以要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主要是為了不與土增稅重複課稅,就土地從買房到賣房期間的價值上漲利益,只課一次稅;計算方式原則上是以賣房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減掉買房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不過土地稅法規定,若房屋的「申報移轉現值」比公告土地現值高,可用賣房年度的「申報移轉現值」減掉買房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來計算,如此一來,存在交易雙方可約定以較高的「申報移轉現值」來計稅,拉高「土地漲價總數額」的空間,以此降低房地合一稅稅負。財政部官員表示,土增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才10%,遠比房地合一稅最高稅率達45%更低,即使「土地漲價總數額」變高,要繳的土增稅增加,仍可達節稅效果。因此才限制房地合一計稅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只能以「賣房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減買房的公告土地現值差額」為上限;不過,超出部分可另於土增稅部分列為費用扣除。資料來源:TVBS新聞網2021.03.12
報稅季即將於5月展開,營利事業已可上網下載「109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書」,財政部提醒,今年5月企業申報的是109年度營所稅及108年度未分配盈餘,應留意申報稅率、補貼免稅、防疫假給薪加倍扣除、擴大書審純益率、未分配盈餘是否更正申報等五大變動。首先是適用稅率方面,官員提醒,營所稅率從107年度起,已自17%調高至20%,而針對課稅所得額50萬元以下的公司,為了給予緩衝期,則是分三年逐年調高1個百分點,也就是107年度18%、108年度19%、109年後為20%。其次,紓困特別條例規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自政府取得的補貼、補助等免納所得稅。官員表示,該金額應列為免稅收入,自行依法調整減除,其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可核實認列,無須個別歸屬或分攤。第三,申報書中的損益及稅額計算表也新增欄位,提供企業填寫新冠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金額。財政部提醒,企業申請適用這項減稅措施,記得檢附薪資金額證明、假單、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等證明文件。第四,採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若去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減少達30%者,其擴大書審純益率可打八折。最後,在未分配盈餘方面,財政部去年為減輕企業繳稅負擔,確保資金不斷流,企業去年首季若虧損,可按比例換算為上半年虧損,列為去年申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今年5月報稅時,申報書也新增欄位,供企業更正申報。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3.08【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根據財政部最新公布的房地合一稅統計,截至去年底,包括課稅件數與課稅金額均呈現逐年成長態勢,累計去年底課稅件數共4.1萬件、課稅額共118.4億元,分別較前年增逾7成、93%。2016年元旦上路的房地合一稅,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後所取得的不動產,在持有一年內出售,將課徵45%所得稅率,持有1到2年內出售適用稅率35%,2到10年內稅率20%,10年以上稅率為15%。另外,自住滿6年同時超過400萬免稅門檻,其所得稅率為10%。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底止,房地合一稅課稅件數共4.1萬件,較前年2.4萬件大幅增加7成,比起上路首年0.7萬件更是大幅增加4.7倍。從稅收角度來看,去年房地合一稅收首度突破百億達118.4億元,較前年大幅增加93%,比起2017年稅收僅13.1億元,大幅增加8倍之多。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房地合一稅針對一年內轉售的房屋課徵45%重稅,但似乎仍無法有效遏止投資客短期進出的現象,觀察自2017年以來,不論是課稅件數或金額皆呈現同步成長。根據統計,2017年適用45%稅率的課稅件數共2790件,課稅金額共5.33億元,但到了2020年課稅件數已暴增至7947件、金額也逼近10億元,短短4年內分別大幅增加1.8倍、87%。對於房地合一稅件數、課稅額逐年增加,財政部官員解釋,目前我不動產交易仍是「舊有的財產交易」所得與「新制房地合一稅」兩者並行,預估未來適用舊制的比例將逐年減少,適用新制比重相對增加,換言之,未來房地合一稅件數、稅額增加屬正常現象。為遏止投機買盤炒作房價,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目前正研議修正房地合一稅的短期持有定義,其中國發會版本傾向將持有2年內出售稅率提高至45%、2到5年內稅率35%、5到10年內稅率20%;至於財政部則規劃,2年內稅率45%、2到3年稅率35%、3到10年內稅率20%。資料來源:鉅享網2021.03.04【記者郭幸宜/台北】
企業承租店面、廠房、土地時,要留意財產的所有權狀態,高雄國稅局表示,如果承租到多人共有的房地,每月給付租金時,必須要分別為每個共有人辦理扣繳及申報,否則可能會平白遭到相關罰則。官員指出,多人共有房屋、土地的情況不在少數,其中最常見的情形,就是家族長輩過世後,由家族中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不動產,若沒有特別約定分割,就會是共有產權;除此之外,由於性別平等意識進步,坊間實務上也曾看過夫妻買房後,產權約定共有的情形,另外也有看過,可能是多位投資人合夥購置不動產等情況。對於承租廠房、土地的企業而言,最重要的差別在於扣繳義務會不同,官員指出,由於營利事業在承租不動產時,一定會有扣繳及申報的義務,所以當遇到多位房東、地主共有產權的情形,依照財政部見解,承租方還必須按照每個共有人的持分,計算應扣繳的稅額,以利未來綜合所得稅的勾稽作業。官員表示,先前就查獲一個漏報的案例,高雄郊區某棟房屋由一對兄弟共有產權各半,其中哥哥與一間公司談好租約,每年租金12萬元,由哥哥立契出租,該公司在隔年申報所得扣繳憑單時,也申報全年12萬元租金的扣繳憑單,全額開立給這位哥哥。然而後來綜所稅申報結束後,國稅局發現,這間房屋的產權明明是由兄弟共有,卻只有哥哥申報租賃所得、弟弟沒有申報。官員指出,國稅局最後循線追查到承租房屋的公司,認定該公司扣繳申報有誤,應該要分別幫兄、弟各自申報6萬元或租賃所得,因此要求該公司更正。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21.03.04【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報稅季節即將來臨,不少民眾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會列報房屋租金支出作為扣除額項目,如經國稅局審核發現房東開立租金收據時,漏未貼用印花稅票,將會移送至稅處補稅並按漏貼稅額處5至15倍罰鍰。該處進一步說明,依規定房屋租賃合約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但如果房東每次收取租金時,亦於房屋租賃合約書附件「房租收付款明細欄」載明收款金額並蓋章或簽名以表示收訖者,該租賃合約書即已兼具銀錢收據之性質,依規定應繳納印花稅;但如以匯票、本票或支票收取租金,只要註明票據名稱、號碼及金額,則可免繳印花稅。該處特別提醒,房屋出租的民眾,每次收取租金時,如有書立收據,請記得按收款金額的4‰貼用印花稅票,以免被補稅及裁罰,得不償失。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2021.03.04
政府打炒房,外界關注租稅這項殺手鐧何時推出,財政部官員對此表示,房地合一稅修法、囤房稅調整修法,目前都在評估中,必須做好衝擊影響評估,例如對不動產市場、就業各方面影響,才能祭出最合適的手段,兼顧居住正義同時不殃及無辜。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地合一稅修法為中長期措施,目前正在評估中。由於房地合一稅是相當重的租稅手段,必須審慎評估衝擊,例如對不動產市場影響、相關行業就業人口等問題,綜合思考如何讓房地合一稅課徵更合理。官員表示,將針對部分規避房地合一稅的手段進行檢討,例如成立投資公司炒房,來避開個人短期交易的45%重稅,思考是否將境內法人納入房地合一稅機制,但目前尚未定案。據了解,當年房地合一稅立法時,之所以沒有納入境內法人,是由於公司除了所得稅外,還有營業稅、未分配盈餘稅等,不過近年所得稅制有所調整,例如自2018年起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為5%,財政部認為,可進一步思考房地合一稅是否有調整空間,不過官員也強調,仍須審慎評估。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21.03.02【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回應外界質疑,財政部昨天首次公布全國實際囤房情形,精準分析全國個人房屋稅籍歸戶統計,找出真正囤房、可能是未來囤房稅潛在課徵對象的屋主數,去年為四十八萬多人,比前年多二點五萬人,囤房屋主占比為百分之七;其中囤十戶以上的屋主僅一七四七人,並非先前外界認為的近二萬人。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強調,若要課囤房稅或推房地合一稅修法,要考量囤房真的有那麼嚴重嗎?被囤的房子是在都市還是偏鄉,一定要精細分析,審慎評估及研究。尤其房地合一稅是所得稅,強度相對高,必須做好衝擊影響評估。他說,囤房稅與房地合一稅將一起檢討,無優先順序,也沒有修法時間表,確定不會在立法院本會期推動,採中長期滾動檢討。這意謂將繼續「從長計議」。李慶華表示,財政資訊中心今年二月初公布去年房屋稅籍全國歸戶資料,因未細分所有權的持分及使用情形,造成外界引用時結論出現落差。賦稅署署長許慈美表示,多位立委關切我國實際囤房的情形,也要求財政部應精算說明,才能做為政策評估參考,避免情勢誤判。李慶華舉例,財資中心的統計數字中,有涵蓋地下室、不堪居住房屋、營業用房屋、停車場或農舍等不屬於房屋的部分;多人共有持有的房屋情形,也會產生重複統計的情形:部分營業部分自住等不同使用情形的房屋,也因為稅率不同會被重複計算。為精準統計全國持有「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的屋主到底有多少人,財政部將地下室、共有、非住家用(營業、私人診所等)、自住住家用、部分面積供非自住住家用等狀況排除,僅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統計,公布全國實際囤房情形。依財政部定義,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在三戶以內,可屬自住範圍。統計指出,去年全國囤房屋主有四十八萬多人,較前年增加約二點五萬人。整體來看,全國屋主數、囤屋屋主數、囤一戶的屋主數都成長,但囤超過一戶的屋主則減少。外界認為,造成囤房、財富集中問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不動產的持有成本嚴重偏低,因此有課囤房稅之議。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也曾指出,根據星、港實證研究,抑制房價最有效的工具是稅率。李慶華表示,房屋稅的課徵要看城鄉差距、各縣市發展的狀況,價值、面積、取得原因都不同,也要考慮供需情形,為來將進一步分析檢討,審慎評估。資料來源:聯合報2021.02.26【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即便公司去年沒賺錢,報稅時仍要小心漏報罰則,中區國稅局表示,就算當年度因為虧損、享有租稅優惠,導致沒有應納稅額,如果被國稅局查獲有漏報所得,還是會依規定倍數處罰。官員指出,最近國稅局收到虛報薪資扣繳憑單的檢舉案件,循線調查之後,發現申報憑單的源頭公司,在去年申報營所稅時,也同樣列報該筆薪資費用。雖然是檢舉案件,還是給公司一個說明的機會,官員指出,可惜這間公司仍然無法提供該員工有確實任職、公司有確實給付薪資的證明資料,最後還是將此案認定為虛列薪資行為,合計剔除當年度的營業費用59萬元。不過問題來了,這間公司在當年度其實沒有賺錢,帳面上甚至有100萬元左右的虧損,就算剔除相關費用後,仍處於虧損狀態,不用繳稅。官員表示,針對此種情況,仍然有裁罰的必要,依據《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營利事業即便因為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導致加計短漏報的所得額後,仍然無應納稅額,應就短漏的所得部分,處二倍以下的罰鍰。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21.02.26【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