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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修自治條例遭否決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2018.03.12台北市議員秦慧珠指出,中央政府無法體會人民生活艱苦不安的心,舉「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修正案為例,中央政府坐守辦公室完全「不知民間疾苦」,不重視基層民意。秦慧珠表示:對於一般民眾因為不了解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相關規定,只開個小店就被處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這種規定的裁處不符合比例原則,小麵店每天營業額不多,一次就要被罰六萬元,顯然不適當。提出修正案經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情節輕微得限期改善,不改善罰五千以上五萬以下,再不改善則連續處罰或按目前規定處罰,而情節重大者仍按目前規定裁罰,但卻接獲內政部表示「不宜增訂」。秦慧珠認為:限期改善、按情節輕重裁處並無不適當,但中央動輒以六萬以上罰鍰起跳,讓小店舖老闆情何以堪?中央知道百姓如何辛苦謀生嗎?地方政府與民意代表第一線面對人民,經過嚴謹修法程序提出修正案,才是符合社會正義及人民期待的,請中央尊重地方自治精神,讓老百姓好好過日子。也呼籲立法委員重視民意,主動提出修法,或監督內政部,要求主動提出修法,以順應民意。【記者傅裕隆/台北報導】
【信義計畫】區最貴土地20多年無法開發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8.03.12台北101大樓今年五度蟬聯全國地王寶座,但「地王」對面竟有著兩大街廓D1、D3長年做為停車場、籃球場,甚至一度成為附近居民種菜的菜園,被稱為「最貴停車場」、「最貴菜園」或「最貴籃球場」。業者感嘆,兩大地塊價值燙金,卻也命運多舛,均曾淪為不良資產進入法拍程序,當時整合者甚至出現被接管或是退出房市慘境,加上法令限制,耗時20多年仍無法開發。位於北市信義路五段、莊敬路口的D1街廓,就是目前「最貴籃球場」所在地,前身則是「最貴菜園」。1998年本土型金融風暴發生前,該地原本由當時北市數一數二的建商僑泰建設進行整合,不料,1997年爆發亞洲金融風暴,隔年引爆本土型金融風暴,不少大型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也讓當時不少「借殼上市」的建築業者陷入一片愁雲慘霧。D1每坪最高929萬該區公開紀錄新高房產業者回憶,當時的僑泰建設最終卻無法安然度過金融風暴,也讓D1淪為不良資產。該地後來由富邦集團以富邦建設與富邦資產管理進行整合,接連在法拍市場吃下不少持分,2012年12月更砸下5億5,950萬元買進60.16坪,拆算每坪高達929萬元,創下該地整合新高單價,也是目前信義計畫區公開紀錄新高單價。D1持分土地法拍華固曾扮演程咬金2013年1月,正值前波房市最熱絡的階段,D1又有持分遭法拍,面積475.23坪;但外界普遍認為,富邦集團已整合多時,即使有土地遭法拍,也是富邦集團的囊中物,不會有業者想要出手,預計富邦集團會等到三拍才會以64折價格取得。不料,一拍雖如預期流標,同年3月的二拍竟殺出程咬金,由上市建商華固建設以22.94億元暫時取得購買土地權利,迫使富邦集團最後使出優先承買權,以比三拍多出5.26億元的價格買回。另外,與D1僅隔著「信義鴻禧花園大廈」的D3,整合命運同樣是一波多折,該街廓部分產權1,093.24坪由華僑銀行持有,2007年花旗銀行併下華僑銀行後,一併承受資產;2008年再由幸福人壽砸下33.89億元向花旗銀行買下;隔年,幸福人壽再砸下28.18億元從法拍市場取得該街廓919坪土地,卻宣稱是代金享建設投標,前後砸下約62.07億元取得的D3土地,因引發金管會關切,最終全數轉到金享建設名下。金享建設持有該土地幾年後,又把土地全數轉售給富創建設。富創建設登記為僑外資,傳出該香港法人背後的大股東是澳門何姓賭王。D3上月一拍流標底價160億史上新高由於D3土地長年租給業者當做停車場使用,因此被戲稱「全國最貴停車場」。該土地整合過程中,歷經多路人馬插旗,早年甚至傳出現任美國總統川普曾評估買下,打算來台興建豪宅代表作;近10年才由台商鄧文聰領軍的「中港台資金」共同開發,對外宣稱要打造每坪400萬元的「超級豪宅」。不過,因幸福人壽掏空案,D3土地又再度淪落法拍市場,2月一拍時,底價超過160億元,創下單宗法拍新高底價,因無人投標而流標收場,預計3月23日執行二拍,但日前因拍賣條件內容變更,甚至加註部分禁止處分無法註銷,二拍流標命運已可預知。【記者徐義平/專題報導】
西門町店面再創新高總價3.25億元成交資料來源:ETtoday房產雲2018.03.09西門町商圈再現「億元級」店面交易!根據最新實價揭露,位於萬華區峨眉街的「三朵花炭火燒肉」今年1月以總價高達3.25億元成交,其1樓店面加地下室,面積為242.77坪,拆算每坪成交單價133.9萬元,不但是今年以來西門町首筆億元店面交易案,也創下該商圈實價登錄以來最高總價紀錄。東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于靜芳分析,台北市商圈觀光人潮近年多翻轉至西門町,「西強東弱」情況日益加劇,西門町商圈一線店面釋出稀有,支撐其交易價格及租金不墜,光是去年破億元透天店面就有5筆交易,分別位於峨眉街、中華路一段、昆明街及成都路上。于靜芳也指出,近期也揭露一筆同是峨眉街約42坪店面的租金實價,該案月租金達84萬元,換算每坪月租金1.96萬元,也創下歷年西門商圈實價單坪租金第二高。她觀察,西門町無論是分割小坪數或大坪數透天店面,每有釋出必搶破頭,整體投報率約2%,每坪租金可高達2~2.5萬元,相較之下東區店面空置率高,每坪租金也節節下滑,去年東區店面大坪數店面租金最高每月達百萬元,但換算每坪租金僅9073元,跌破萬元關卡。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則指出,雖然國內觀光潮退,但國外遊客來台幾乎必定排定西門商圈行程,甚至選定入住飯店於此,且近年在運動品牌、平價服飾插旗下,租金動輒百萬起跳,去年也有飯店集團購入中華路上大樓,也讓西門町店面行情來勢易漲難跌。【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桃市22筆土地標售探房地產景氣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2018.03.09桃園市桃園區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有22筆住宅區土地將標售,標售單價介於每坪46萬元到63萬元,由於目前房地產景氣盤整之中,標售情形也可以視為指標。(李明朝報導)桃園市桃園區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先前已經辦理有5次土地標售,這次住宅區土地標售,共有22筆,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22筆土地標售,總面積共計大約2.88公頃。至於土地標售單價,地政局表示,單價介於每坪46萬元至63萬元,多筆大面積建地則是首度釋出,其中中路三段111地號土地,形狀方整,位置面臨30米正光路,交通便捷,標售底價每坪63萬1千元,是這次標售土地中單價最高。地政局表示,3月30號上午10點在市府地下二樓大禮堂辦理開標作業,有意願投標者,可以從即日起到開標當日9點為止,將投標相關文件,寄達「桃園郵政第7-107號信箱」參與投標。相關的資訊,可以到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桃園市各區公所、各地政事務所索取資訊,也可以到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tycg.gov.tw/)閱覽及下載,民眾如果有疑問,也可以向地政局區段徵收科詢問。
房客負擔扣繳額視同已支付租金資料來源:經濟日報2018.03.08高雄國稅局表示,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負擔租賃所得扣繳稅額,則該租賃所得扣繳稅額視同租金。高雄國稅局近期查獲A公司向B君承租房屋,租賃契約約定由A公司負擔租賃所得扣繳稅額,B君每月實收租金18萬元,A公司誤以18萬元的10%扣繳稅款1.8萬元,致發生短漏扣繳稅款情事。根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租金按給付額扣取10%扣繳稅額。高雄國稅局指出,依財政部賦稅署48台財稅發第01035號令規定,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的修理維持或擴建費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的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的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的性質完全相同。【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視建築面積而定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8.03.08鑒於各縣市對「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開徵情況不一,農委會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修正繳交辦法,並於十二月十四日實施;桃園市從一○二年就停止開徵該回饋金,受重新開徵影響甚大,農業局表示,以往只做水土保持就要繳錢,現在則視建築的面積而定。桃園45%屬山坡地重新開徵影響大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正峰表示,桃園市有四十五%土地屬於山坡地,龜山區更高達八十%,「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實施後,對桃園市開發影響甚鉅。農業局林務課長劉秀卿指出,「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是依森林法訂定,收取的回饋金將做為造林基金,以往回饋金為土地公告現值六到十二%,但各縣市收取比率不一,但收取回饋金須經議會通過,部分山坡地比率高的縣市議會就不同意收取,桃園也於一○二年起經議會通過停止開徵。劉秀卿表示,農委會修正的繳交辦法明訂回饋金比率,例如興辦休閒農場、公園六%,興建農舍九%,高爾夫球場十二%,各縣市都要繳納,沒有例外情形,對於以往最為人詬病、只做水土保持就要繳錢,現在則視建築的面積而定。林正峰說,桃園市面積十二萬一千餘公頃,山坡地就有五萬五千六百餘公頃,占四十五%以上,除復興全區都是山坡地外,大溪、龜山、蘆竹、楊梅、龍潭等區也是山坡地比率相當高的地方,以龜山為例,七千二百公頃土地,山坡地就有五千七百二十公頃,占全區八十%,且以往被納入林口特定保護區已嚴重影響發展,現在又要收取回饋金,形同雪上加霜。水務局長劉振宇說,坡度五%以上土地均納入山坡地,但桃園有三千餘公頃海拔超過一百公尺、坡度五%以下土地於六十九年間被當時的省政府公告納入山坡地,其中龜山區已有六百二十七公頃因都市計畫及科學園區被陸續劃出山坡地,開發不必提水保計畫、也不必繳納回饋金。【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法規修一半!《建築法》修法強制耐震補強「一案建商」仍未處理資料來源:風傳媒2018.03.07上月花蓮地震,讓躺在內政部2年的《建築法》修法再度復活,行政院方面準備修正該法第77-1條規定,針對耐震評估有疑慮之「公眾使用建築物」,一年內提出結構補強或重建之「限期改正計畫」,然而,上述修法並未處理二年前維冠大樓倒塌,所暴露出「一案建商」問題,監察院去年底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內文明確指出,不動產攸關人民之生命與財產權,但台灣建築法規卻對建商規範嚴重疏漏,監察院抽查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竟發現某一建商負責人,除擔任24家尚在營運之建設公司之外,也曾掛名10家停止營業之建商,營建署作為全國最高建築主管機關,有明顯行政怠惰。花蓮地震後賴清德推動「公眾使用建築物」強制耐震快篩台灣二年內在農曆春節前夕發生地震,讓行政院長賴清德春節後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推動6樓以上「公眾使用建築物」強制耐震快篩,同時增訂《建築法》第77-1條,對於耐震評估有疑慮之建物,將要求於一年內提出改善計畫,為提出改正計畫者縣市政府得連續罰。行政院長賴清德春節後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推動6樓以上「公眾使用建築物」強制耐震快篩。這項規模60億元的建築物強制快篩政策,主要係針對921地震以前興建之3萬6000千棟6樓以上老舊建築,雖然某種程度上有亡羊補牢效果,但早在2年前台南地震維冠大樓倒塌,即已暴露出《建築法》相關規定被架空,地方政府機關針對施工中建築物施工勘驗不實,《公司法》與《建築法》對於建商之監理形同虛設,導致民眾生命與財產所高度依賴之住宅,未能獲得足夠之保障。主管機關須派員勘驗但形同虛設根據監察院之調查報告,早年《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中必需勘驗部分,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時,指定由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工,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勘驗之」,2年前台南地震發生後,內政部雖然在2016年8月24日訂頒「強化建築物施工管理作業原則」,但該原則係不具強制性之「行政指導」,部分地方政府針對建築工程之勘驗,雖然有訂定自治條例,但訂有主管機關必須派員勘驗規定之部位極少,甚或全部無須派員勘驗,致施工勘驗制度形同虛設。內政部訂有主管機關必須派員勘驗規定之部位極少,甚或全部無須派員勘驗,致施工勘驗制度形同虛設。《建築法》不僅針對建築工程之勘驗與監造部分,在執行上有嚴重疏漏,對於建商之監理,內政部更是將責任丟給了地方政府,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放羊吃草。尤其是2年前維冠大樓倒塌,所涉及的「一案建商」借牌的問題,內政部在本次《建築法》修法也完全沒有處理。「一案建商」等諸多問題侵害生存權監察院糾正報告指出,行政院長期以來忽視住宅具有資本財性質,並未以適當「行政專法」規制,縱容不動產開發業者任意違法,僅將其視為公司法上「一般行業」,導致房屋市場永遠存有「一案建商」等諸多問題,嚴重侵害人民之生存權。房屋市場永遠存有「一案建商」等諸多問題,嚴重侵害人民之生存權。根據監察院抽查經濟部有關公司登記資料,發現竟有同一負責人,其申請設立或投資建設公司且尚在營運之家數竟高達24家,曾停止營業家數達10家,合計34家相關建設公司,並有不斷的停業與重新恢復登記營業情事。以此同一負責人為例,每遭裁罰或遇糾紛,就變更設立公司名稱,另以新設立公司繼續經營,其利用公司法採準則主義,無最低資本額限制,公司解散後之房屋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均非公司法規範範圍,而為實質脫產,進而造成《公平交易法》之裁罰,亦難確保執行,相關行政規制全盤失靈,形同無法律狀態。監察院報告指出,依據經濟部2016年4月函覆監察院,關於「H701010住宅大樓開發租售業」之統計,共計有36,422家,至於「不動產投資業」統計至該年8月則有44,000餘家。內政部營建署作為全國最高建築主管機關,無視營建署組織條例第2條管理「建築業」之權責,將對建設公司之管理制度、方式及監督職權竟全推諉於經濟部《公司法》規制。內政部營建署作為全國最高建築主管機關,無視營建署組織條例第2條管理「建築業」之權責,將對建設公司之管理制度、方式及監督職權竟全推諉於經濟部《公司法》規制。監察院比較亞洲鄰國,強調日本與新加坡針對建築業與住宅交易,均有訂定專法保障,日本早在1952年即制定《宅地建物取引業法》,將經營不動産買賣、仲介與代理等業務公採許可主義納入專法管理;2005年再度修法,針對建商結構計算書偽造與不動產業者破產或脫產無法履行不完全給付或瑕疵擔保責任,訂定相關管理辦法,顯見台灣相對日本等先進國家,有明顯立法疏漏。監察院報告指出,經濟部就「一案建商」等脫法行為,認為公司法採準則主義,公司解散後,如尚有對房屋買受人未盡履行之保固責任或瑕疵責任情事,並非公司法規範範圍,對於建築業之公司登記,比照其他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行業,並無訂定最低資本額規範,換言之,資本額1元即可成立。監察院表示,由於《建築法》與《公司法》,對於建商之監理明顯過於寬鬆,無最低資本額門檻,且無法規範負責人或股東應有相當建築實績或無不良記錄等積極或消極資格,使得心存投機者或意圖規避保固責任者,亦能輕鬆辦理公司登記,也無相關配套措施防杜空殼建設公司或長期濫用停業制度等不法,防弊機制均付之闕如。營建署:每2樓板都要勘驗過影響工程進度對於監察院批評「建築工程中必需勘驗」規定形同虛設,營建署官員解釋,目前民間營造業的施工速度非常快,如果按照當初規定之「建築物施工勘驗,至少2樓板前應現場勘驗合格」,一來地方政府建管單位沒有這麼多人力,再者,部分縣市尤其是直轄市,境內建築工程可能同時有幾十件,甚至上百件在施工,以現在民間施工速度,2、3個禮拜就能蓋一層樓,如果每2樓板都要勘驗過才能灌漿,會影響民間進度。至於「一案建商」部分,營建署官員表示,建築物在地震倒塌所涉及的原因非常複雜,並非只是建商之資本額與負責人之積極與消極資格可以解決,尤其是很多地震倒塌之建築物,係在地震發生前10年、20年甚至更久以前起造,當初起造之建商,很多後來都更名或另外設立新公司,由於涉及到《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內政部不便代表經濟部發言。
敬請把握桃園中路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標售資料來源:MyGoNews2018.03.07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於2018年3月5日起公告標售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計22筆住宅區土地,並訂於3月30日上午10時於市府地下二樓大禮堂辦理開標作業,有意願投標者,可自即日起至開標當日9時止將投標相關文件,寄達「桃園郵政第7-107號信箱」參與投標。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緊鄰桃園區中心,位於文中路、廈門街、國際路及永安路所圍區塊,鄰近國道2號南桃園交流道,交通便捷、全區公共設施建設完善,包含兼具生態休閒及防災功能的風禾公園、30米及60米園道,公共開放空間相當充裕,並擁有「市府行政園區」及「司法園區」之雙行政園區優勢,居住環境及生活機能優越,具備大都會副都心發展潛力。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本次辦理中路地區22筆土地標售,總面積共計約2.88公頃,標售單價介於每坪46萬元至63萬元,多筆大面積建地首度釋出,其中中路三段111地號土地,形狀方整,位置面臨30米正光路,交通便捷,標售底價每坪631,000元,本次標售土地中單價最高,前景看好,最受各界矚目。本區先前已辦理5次土地標售,各界參與情況踴躍,目前已有相當多的建案進駐,並已陸續完工交屋,區域未來發展可期,有興趣的民眾可至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桃園市各區公所、各地政事務所索取標售相關資訊,亦可至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tycg.gov.tw/)閱覽及下載,如有疑問,可電洽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詢問。【林湘慈/綜合報導】
桃市龜山區坡度5%內山坡地林正峰籲更正為一般土地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2018.03.07桃園市議員林正峰6日在市議會「龜山區山坡地解編進度專案報告」會議,為鄉親請命,要求市政府扛起責任,將坡度5%內山坡地土地更正為一般土地,彌補地主之土地無辜遭受限制38年的損失。林正峰同時要求盡速拓寬青山路改善龜山區大坪頂地區與新北市新莊與泰山區之間的交通,確保民眾通行權益。林正峰表示,林口特定保護區1萬6000多公頃土地中,龜山區有5000多公頃,開發使用都受到「林口新市鎮保護區整體開發審查作業要點」限制,但依據第四次通盤檢討,已同意由桃園市政府負責規劃執行開發。政府於民國69年劃設山坡地並公告實施時,係以行政區域為界線,未經實測即將坡度5%以內的土地劃入山坡地範圍,嚴重影響民眾權益。龜山區坡度5%以下土地約有1000多公頃被劃為山坡地,桃園市全市被誤劃設的更多達2、3千公頃。林正峰批評,因市府公務員的處事心態,衍生出許多綁手綁腳的理論來推卸責任,嚴重影響民眾權益。事實上坡度5%以下土地於民國69年被政府錯誤公告為山坡地土地,已造成龜山鄉親近40年的損失,他要求市府應扛起責任,把當初錯誤劃入山坡地的土地更正為一般土地後,報請農委會核備,以彌補地主之土地無辜遭受限制數十年之損失,還給龜山人的個公道。【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林口特定保護區山坡地劃出議員籲桃市府應扛起責任還市民公道資料來源:台灣好新聞2018.03.07桃園市議員林正峰6日在市議會質詢時,再度為龜山區被政府錯誤劃入山坡地限制發展達38年的鄉親請命,他要求桃園市政府應扛起責任,將市內坡度5%以內的山坡地土地更正為一般土地後,報請農委會核備,以彌補地主之土地無辜遭受限制數十年之損失。議員林正峰表示,林口特定保護區1萬6千多公頃土地中,龜山區有5千多公頃,開發使用都受到「林口新市鎮保護區整體開發審查作業要點」執行,依據第四次通盤檢討,已同意由桃園市政府負責規劃執行開發。林議員說,政府於民國69年劃設山坡地並公告實施時,係以行政區域為界線,未經實測即將坡度5%以內的土地劃入山坡地範圍,嚴重影響民眾權益。龜山區坡度5%以下土地約有1000多公頃被劃為山坡地,桃園市全市被誤劃設的更多達2、3千公頃。林議員表示,由於市府公務員的處事心態,衍生出許多綁心綁腳的理論來推卸責任,影響民眾權益,例如,屬於農委會業務的山坡地劃出作業,竟硬要與林口特定保護區綁在一起,致使得3月1日由王明德副市長主持的山坡地劃出會議,偏離主題且抓不到重點。由於農委會及桃園市的山坡地劃出作業要點,皆無劃出作業時應設置滯洪池之相關規定,只需更正當年的錯誤,就無設置滯洪池的問題。林議員指出,坡度5%以下土地於民國69年被政府錯誤公告為山坡地土地,已造成龜山鄉親近四十年的損失,他要求市府應扛起責任,把當初錯誤劃入山坡地的土地更正為一般土地後,報請農委會核備,以彌補地主之土地無辜遭受限制數十年之損失,還給龜山人的個公道,進而確保其權益。【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破解幾個有關都更、改建的認知迷失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18.03.06難愈來愈多,甚至寸步難行,大地震來臨時怎麼辦?原因值得深究。台北市的都更推動迄今,不僅成案不多,還推高了房價。有人曾比較過居住在台北地區民眾和其他地區民眾在老屋改建態度上的異同,結果發現台北地區的民眾最難搞定,再探究原因,原因大多和過去政府對都更的過度渲染有關,政客不負責任的誇大都更的換屋坪數,養大了民眾的胃口,加上早期建商的貪婪和便宜行事(買斷都更改建的老屋,到後來又屈從於釘子戶獅子大開口的需索),使得都更執行到後來,困難愈來愈多,甚至寸步難行,最後導致成效不彰。現在住戶的期盼,已經演變成致富的貪婪之心逾越了對安全的關注,像:住的縱然是位居高度土壤液化區、結構堪慮的老舊房子,卻還期待著白吃的午餐,不僅要室內一坪換一坪加一個車位,還希望不用負擔稅費,外加往後幾年的管理費挹注,這些普遍存在的貪婪心態若不能導正,都更永遠都將只是口號和口水。當建商和住戶都過度追求高利益時,就很容易出現「利益談不攏就破局」的情形,或是演變成地段不夠好就無法更新的困境。所以,改建要想成功,首先建商得拋棄過去的暴利思維,平實的以提供價值來賺取合理的利潤,而不該像以往一樣的謀求暴利。而另一方面,住戶也要修正一下一些不正確的都更謬思,像是:以為建商在改建案都享有暴利,因此希望分一杯羹;其實都更發展到近期,由於遊戲規則的一再修正(包括容積獎勵、成本計算方式的透明化和修改),建商在都更改建後的直接利潤已經變薄了;再加上房市反轉,使建商從事改建的主要獲利來源(權利變換核定到完工交屋這一段期間的房價變化),可能由正轉負,因此建商在都更完成後不僅利潤不再,甚至可能陷入虧損的局面,這也可以從近期大部分都更案件紛紛撤件或停擺(其中甚至包括已核定的都更案,建商決定撤手不幹)可看出端倪。其次,還是有很多民眾以為當釘子戶可以讓自己獲得巨大利益;在過去,確實有一些釘子戶勒索建商成功的例子,但是如今建商愈來愈不願意在前期投入大量資金,加上都更的利潤空間愈來愈小,因此,近期已很少再有釘子戶需索成功的案例。除此之外,大多數民眾都以為老屋改建一定可以一坪換一坪,甚至更多。過去,政治人物為了達成「都更改建後室內一坪換一坪」的承諾,甚至將原來的容積獎勵值加大一倍(容獎上限百分之百),但縱然如此,執行迄今卻仍只有極少數成功的案例。如今這些「暫時性」的「加倍」獎勵措施已屆滿退休,還因法規改變,整體獎勵變得更少(上限不到百分之五十),以後要想在改建後「室內一坪換一坪」,除非地點特優,或者是原本就是高容積率的地區,否則會有極大困難。在房價上漲時期,都更會顯得獲利豐碩的主因,主要來自房價在興建期間的上漲,如今房價上漲之勢不再,如果民眾依然抱持著如同過去一樣的思維,想靠老屋改建來致富,那改建之路不僅漫長,甚至不會有結果,也許得等到下次的大地震來臨,才由老天來完成都更、改建。
畸零地併容積!國有非公用土地地上權權利金將漲資料來源:聯合報2018.03.06過去國有非公用土地的設定地上權土地,若毗鄰有私有畸零地,國庫會先支付收購,完整該宗基地以利開發運用,業者可考慮是否將畸零地容積併入整宗基地,若無,就不用分算權利金,但考量國庫已有支出成本,因此財政部近日修正,須將畸零地併入容積計算權利金。財政部近日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設定地上權土地毗鄰的私有畸零地,依建築法第45條規定,經執行機關價購取得者,應納入設定地上權契約範圍,並變更標的計算地租及權利金。其將按價購取得金額,乘以設定地上權土地評定的市價成數計收。若地上權人因辦理畸零地調處而無法取得建造執照申報開工,執行機關可改按該土地依法應繳納的地價稅計收地租,最長以六個月為限。簡單來說,過去若某A宗設定地上權基地,旁邊有假設3坪的畸零地,國產署會先用國庫支付收購該畸零地,以利完整該宗基地開發運用。而業者若選擇不將3坪的畸零地併入整宗基地容積,就不會分算到該畸零地的權利金。例如國庫已先支付3坪畸零地為100萬元,國產署就會以該A宗設定地上權所訂定的土地市價成數(三成至七成)來計算權利金。假設該A宗基地的權利金計算是以土地市價的七成計算權利金,則以100萬元乘以七成計算其權利金。官員指出,如此一來,業者會將畸零地可產生的容積一併納入建築基地當中,對於業者來說規畫時也須先考慮其成本。根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2017年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列標宗數有34宗,標脫9宗,標脫面積與標脫總金額皆較前一年減少,例如去年標脫金額僅有6.9億元,相較2016年的15.3億元出現腰斬。【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