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看台灣稅改 未分配盈餘不該課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17.10.17
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特(Oliver Hart)昨(16)日於大師論壇上談及稅制改革,直指台灣政府調高企業營所稅、降低個人所得稅的方向,「剛好跟我想的相反」,他認為富人應該多繳一點稅。
另外,針對企業的未分配盈餘,哈特也認為不應該課稅,他表示,這是公司內部運作的事情,屬於公司治理的範疇;如果股東覺得股利太少,這是股東跟公司階層要處理的,不應該是政府插手、透過政策傾向其中一邊。
「2017大師論壇」昨天登場,邀請哈特來台發表專題演講及與國內專家座談。此活動由經濟日報、中華經濟研究院、彰化銀行共同主辦,由兆豐金控、富邦金控協辦,亞洲大學為合作單位。
昨天論壇中,哈特針對契約理論應用與經濟時事議題,與政治大學校長周行一進行高峰對談。
近期財政部端出稅改措施,企業營所稅自17%調升至20%、個人所得稅從45%降至40%,未分配盈餘稅率加徵營所稅的稅率,由現制10%降至5%;周行一詢問哈特對於台灣稅改方向的看法,哈特不諱言地指出,稅改方向與他所想剛好相反。
哈特直指,台灣現在企業營所稅17~20%的標準在國際中並不高,但降低個人所得稅、提升企業營所稅的作法與他理念相反;他對企業營所稅應該盡量降低,「這是少數我跟川普有相同觀點的地方」。富人受惠於社會制度與環境才會賺這麼多錢,應該要多交一點稅。
針對未分配盈餘課稅,哈特強調,政府不應該管太多,而是處理好外部法制、社會議題,尤其從經濟層面來看,公司賺了錢,沒有分配出去、而是保留下來準備投資,這有什麼不對?政府有什麼權利不讓公司這麼做?「我看不出經濟上有任何論點可以支持這種做法」。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