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工業區囤地3招 經部傾向建議代為標售 爭取時效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7.10.03
為防企業養地囤地、炒作工業區,行政院同意活化閒置工業區土地做法增訂在產創條例修正案中。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周四(5日)將召開跨部會議研商做法,經部傾向建議採「代為標售」機制活化閒置空地,以爭取時效。
據經濟部資料顯示,閒置土地全國約747公頃,8成位於中南部,中、南部各逾260公頃,逾10年的空地未建廠多達220公頃,顯見廠商囤地嚴重,而台中工業區土地一坪至被炒作達30萬元,造成投資障礙。
為解決五缺問題,賴揆要將閒置工業區土地活化納入產創條例修正案。很多立委主張採「強制拍賣」,讓需地企業經由拍賣買到土地,地主透過拍賣賣地給需求者,如此政府不必編列一筆預算先行買回,不但減輕負擔,且可避免侵害地主所有權爭議。張景森上周要求經濟部針對「強制拍賣」研究適法性、執行性及相關配套。
據悉,財政部、內政部日前在政院內部會議建議,可採國產署既有的「標售」規定,採取有強制性質的「代為標售」機制。不過,經濟部今天將拜會內政部及國產署,針對強制拍賣、強制買回、代為標售等三種機制,交換意見後,將向政院分析是否違憲與利弊得失,由政院拍板三擇一。
財經官員分析說,三種機制均符合公共利益需求,而「拍賣」通常是兩造間有債權債務關係,但地主和需地者沒有這一層關係,且拍賣需透過法院或行政執行署,處理閒置土地較冗長。至於強制買回,政府會有財務壓力,需先出錢買回閒置土地,後續是否要採標售方式出脫,是否溯及既往,涵蓋產創修法之前購買之土地,標售條件是否限制「只租不售」,或「可出售」,情況較複雜,且立委認政府直接買回,有侵害私人財產之虞。
因此經濟部傾向建議採「代為標售」機制,只要產創條例授權,企業取得土地三年未使用建廠,給予二年改善並未建築使用,需地者有需求,經部有權逕代為執行公開標售,價格會接近市價,對地主權益不致有太大影響。
原本經濟部在產創條例修正案,增訂對閒置土地採取「強制買回」措施,但因立委反對政院版未納入。為解決五缺,賴揆上周四拍板,活化閒置土地決入法,避免不法廠商炒作或囤積工業區土地。
【呂雪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