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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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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出租空房應登記、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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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出租空房應登記、繳稅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7.08.11

  網路普及,「Airbnb」等旅宿媒合平台興起,許多人透過媒合平台,將家中閒置空房出租獲利。國稅局官員表示,個人出租自有建物或將承租房屋轉租他人,應辦稅籍登記並繳稅。

  近年「共享經濟」大行其道,成為一種風潮,但也衍生許多爭議。旅宿媒合平台Airbnb出現後,許多人透過該平台,以自有或二房東型態,將閒置空房出租獲利,但多數透過Airbnb出租房間的人,未申請辦理民宿業者登記,因此屬於非法民宿。

  為打擊非法日租套房、旅館,交通部日前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如果非法業者在網路或是電子、平面媒體刊登廣告攬客,將開罰新台幣三萬元到卅萬元。

  此外,非法提供住宿服務,其所得亦要繳稅。國稅局官員表示,個人出租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予第三人,若客房數在五間以上,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五○平方公尺,即須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中央社台北十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