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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7.01.04
宜蘭縣議會議長陳文昌,與部分議員連署提出「宜蘭縣農業用地填土及整
地管制自治條例」草案,盼讓規定更符合民眾需求,將在三月送議會臨時會審
查;但民團質疑,該條例是要讓違規填土農舍就地合法;宜蘭縣政府指出,該
條例與中央法令牴觸,也有違反農地農用的疑慮。
解套違規填土農舍 民團也質疑
議長陳文昌、議員黃適超、劉添梧、張秋明、江碧華、楊順木、黃建勇及
林金龍等人連署提出該自治條例草案,有條件放寬填土限制;未經許可填土者
,條例通過後可補申請。民團抨擊此例一開,讓違規填土興建的農舍就能就地
解套,未來農地流失問題會更嚴重。
「填土規定一堆,縣府什麼也管不了!」陳文昌說,現行法令填土規定不
明確,也不符合民眾實際需求,縣內一堆違規填土興建的農舍,縣府裁罰時很
難認定,遇到民怨就無法處裡,還不如透過更清楚法條,讓違規狀況法制化、
正常化。
陳文昌舉例,過去農舍填土面積只能占十%,使得進出道路狹小,農業機
具進出或放置都困難,民眾當然會在取得使用執照後,將其餘空地填平利用,
導致到處都是違規,這是法令問題應予解決。
另,農業種植規定填土高度不得超過原有土地四十公分,且不得高於鄰近
自然田埂;但事實上,像是山區農地不是平的,因斜坡遭成土地內高度落差甚
大,根本無法以四十公分為標準;陳文昌說,這些都有修正必要。
縣府︰違農地農用及區域計畫法
縣府指出,農民有需求,現行條例可以調整,但議會的草案提及,未經許
可而填土者,條例公布後得補申請,有違反農地農用及維護土地正義原則的疑
慮,且區域計畫法規定,農地違規填土需限期恢復原狀,若讓違規填土合法就
牴觸區域計畫法。
不過,縣府表示,議員提出相關法案,表示部分民眾確實有特殊的填土需
求,針對這些問題,會與議員們討論與研議,開啟更多對話,解決問題。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