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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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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傳承三樣態 稅事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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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若想將辛苦大半輩子的財產「無痛轉移」給子女,記得要提前規劃才能節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建議,以土地為例,透過買賣、贈與、繼承等三種方式傳承,可能會遇到土增稅、贈與稅、遺產稅等稅務問題,應按財產狀況來仔細評估。

  原則上,除非財產很多、未來遺產稅負擔很重,否則遺產總額有上千萬元免稅額,且兒女繼承後再將土地賣掉,土地原地價可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增稅就能大幅降低。

  國稅局解釋,要將土地移轉給子女有三種方式,首先,透過買賣應繳「土增稅」,又分成自住用地10%、一般用地20%至40%;第二種,透過贈與,除了土增稅外,還要繳贈與稅,贈與人可把握同一年度內贈與他人免稅額244萬元,超過後依級距適用10%、15%、20%稅率;第三種,繼承則須繳遺產稅,但每人有1,333萬元免稅額。

  舉例來說,老馮有一筆土地、一棟房屋,今年2月14日把土地、房屋先贈與兒子,贈與時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00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應繳多少稅?

  國稅局分析,贈與總額580萬元, 扣除當年度免稅額244萬、扣除額105萬,贈與淨額為231萬元,再以稅率10%計算,贈與稅為23.1萬元;另還須負擔土增稅。

  若老馮當年度不幸離世,遺產總額630萬元(含房地580萬元、銀行存款50萬元) ,可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另外還有配偶及直系卑親屬扣除額及喪葬費,共可扣除803萬元,遺產淨額為0元,不須納遺產稅,也不用繳納土增稅。

  國稅局建議,納稅人可考慮財產多寡及移轉時的租稅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則生前贈與並不划算,若財產龐大,可考慮生前及早規劃將財產移轉,達省稅效果。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4.09.20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