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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4-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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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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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11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5月31日截止,提醒尚未繳納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逾期繳納房屋稅者,每逾3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將加徵最高10%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已辦理轉帳繳納房屋稅的納稅人注意,受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將於6月3日零時起不定時扣款,請檢視扣款帳戶的存款餘額是否足夠,以免因存款不足而無法扣款。如果想要確認是否扣款成功,可於6月4日後補刷存簿或直接向委託轉帳機構洽詢。

  如您有法令疑義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213至215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202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