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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23-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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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人留意不動產投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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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上路,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財政部國產署3日指出,私法人參與標售投標或申請讓售住宅用房屋,應「自行確認」符合免經許可情形,或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申請許可;如果得標後,經地政機關審核無法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將解除買賣契約,無息退還已繳價款。

  國產署表示,配合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及公告私法人免經許可的9種情形,已經修正不動產標售公告及投標須知,7月1日起公告標售不動產,依《建物登記謄本所載屬許可辦法》規定,供住宅使用的房屋,即於標售公告附表備註載明私法人投標注意事項。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私法人參與標售投標或申請讓售供住宅使用的房屋,私法人應自行確認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國產署表示,未來如果經地政機關審核無法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國產署各分署將依規定解除買賣契約,無息退還已繳價款。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23.07.04
【記者/譚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