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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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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建物重建條例拚三讀 學者:違章式的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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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 2017.01.04

 

  去年12月29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

條例》草案,民進黨團也打算在本月的臨時會中針對此案進行處理,此舉引發

民間團體反彈,認為此法案內容草率,都市計畫精神與實質蕩然無存,呼籲政

府不要再訂立「違章式」的專法。

  包括建築改革社社長曾光宗、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章凱、臺灣

師範大學地理系教授李素馨等人在內的幾位學者專家,於今(3)日共同召開

記者會,認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以危險建物夾

帶老舊建物,為產權單純的個別建物另闢蹊徑,不僅對特定對象送上大量容積

,不顧既有都市環境公共設施不足的問題。此外更明定突破既有建築與都市計

畫相關法令中的計畫規範,「違章條例」再加一條,都市計畫精神與實質蕩然

無存。

  記者會中提出三項具提訴求,第一,建立都市更新與建築改建多樣管道的

推動機制,不再以30年做為老舊建物需要改建的基準,務實地進行全面的都

市防災安全因應對策,系統性地進行老屋健檢以及建築性能評估調查,據以擬

定都市再生作為,應用各種手段來進行都市再造的任務;第二,整體修法,以

都市整體永續發展為目標,而不是為了少數特定對象而開門開路。

  第三,回歸整體配套之空間規劃,避免造成下一波更嚴重的都市公共安全

問題,應嘗試結合公部門之土地及相關資源,依《都市更新條例》所訂定的「

都市更新計畫」之指導,於危險建物集中區,進行整體都市再生規劃,以確實

獲得防災通路、避難空間等屬於重大公共利益之公共設施。

  學者代表也呼籲,都市計畫為百年大計,不應一再訂立「違章式」的專法

,需要的是有助於全面適用的務實法令,無需再重蹈目前「都市更新條例」紊

亂作為的問題。

 

【記者張之謙、林敬旻/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