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受疫情影響企業 明年六月底前可申請退營業稅溢付額

財稅新聞
[ 2021-10-01 ]

字體大小調整

受疫情影響企業 明年六月底前可申請退營業稅溢付額

收藏

列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國內經濟持續衝擊,財政部配合紓困振興條例延長施行期間至111年6月30日,已延長相關稅務協助措施適用期間。營業人受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者,得於111年6月30日前,在30萬元限額內,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

  台北國稅局說明,為協助因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營業人,財政部前於109年5月13日發布審核作業原則,明定營業人得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的認定標準及申請程序。因疫情持續嚴峻,為協助營業人渡過難關,配合紓困振興條例延長,將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措施的期間延長至111年6月30日,

  台北國稅局指出,審核作業原則還修正放寬營業收入驟減的認定標準,將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平均營業額,較「前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的條件,修正放寬為較107年以後之「任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即符合該原則的適用條件。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21.09.30
【記者/沈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