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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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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2.0上路 新北地政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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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價登錄2.0」訂於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新制6項變革包括「地號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紅單交易納管」、「委託代銷契約強制備查」以及「增訂查核權」等新措施,使不動產成交市場資訊更加透明即時,防杜預售屋投機炒作,達到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目標。

  實登門牌全揭露,預售資訊更透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本市幅員廣大,不動產個別條件差異大,為能更精確判斷空間位置,新北不動產愛連網(https://i.land.ntpc.gov.tw/iland/)自109年8月25日起已率先全國,將實價登錄揭露的門牌資料,縮小為以5號區間顯示,並註記單雙號(例如板橋區中正路1-5號[單]),7月1日起更全面改為完整地號門牌。此外預售屋交易以往只有不動產代銷業成交案件,於代銷契約終止或屆滿後才一次性申報,產生揭露時間落差,新制對於所有銷售的預售屋都必須於簽約後30日內完成申報作業,即時揭露資訊。

  預售契約有備查,紅單交易全納管

  地政局補充,自7月1日起在新北市銷售的預售屋建案,不動產開發商或地主應於銷售前將建案資訊,以及所使用的住宅買賣定型化契約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申報備查,若委託不動產代銷業銷售,代銷業應另將委託銷售契約於30日內向地政局申報備查,屆時民眾可立即上網查詢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另外業者使用之契約如違反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處6至30萬元罰鍰。又為遏止預售屋炒作,業者將來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時,應書面確立交易標的及交易金額,且不得約定保留出售、簽約的權利;同時買受人也不得將該書面契據轉售,違反者將按戶(棟)處罰15至100萬元罰鍰。

  最後,地政局提醒,因應新舊制度銜接,不動產代銷業者申報備查預售屋委託代銷契約,以及110年7月1日以前已簽約之預售屋案件,應於內政部規定的特定期間內申報登錄,以免逾期受罰。有關實價登錄新制、應備文件書表及常見問答宣導,皆已置於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實價登錄2.0」專區(網址:https://www.land.ntpc.gov.tw/cl.aspx?n=11573),歡迎各界參閱。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