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波疫情來勢洶洶,工商團體期盼財政部擴大減稅,但實際上稅負是依所得或消費、持有財產等課稅,如今店家生意慘澹,沒有所得何需課稅?為維持店家營運,企業最需要並非減稅,而是補貼政策,避免大量失業潮影響整體經濟發展。
台灣疫情不斷升溫,全國三級警戒將進入第三周,而每日確診人數都在數百人以上。指揮中心再三呼籲民眾勿出門,不少商圈因此生意冷清,店家多半自行歇業。
雖然工商團體盼財政部減稅,惟若商家沒有生意,營業額歸零,根本不用繳稅。在持有稅如房屋稅、牌照稅等,我國也已提供停業減免措施。另消費稅如娛樂稅、營業稅,因店家囿於法令強制停業或自行停業,營業稅額趨近零,形同免課營業稅,實質已達減稅效果。
此外,雖然今年企業還是要繳去年所得稅,但因應紓困條例有望延期至明年6月30日,業者可比照去年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減少現金流負擔。
從各國稅務紓困措施來看,荷蘭提供延期繳稅、調整減免暫繳稅額、虧損抵減、提前退還增值稅(VAT),法國、波蘭、英國僅提供延期繳稅、延後申報或是虧損扣除,美國各州也多以延後繳稅為主。
在台灣,營所稅本來就有虧損扣除,還可讓企業在當年度與後續十年以全額抵減所得額,比國外只能抵減八成所得額更優惠,且我國在2020年暫繳稅額可依疫情證明免繳,也有提前退還留抵營業稅額,與退還VAT性質相同,由此來看,台灣稅務紓困已集歐美政策大成。
去年歐美國家封城時著重「補助」,像英國全面補助無薪假員工八成薪資(最高為每人每月2,500英鎊)。美國則全面啟動三次個人紓困、依序為每人1,200美元、600美元、1,400美元紓困金,美國也持續提供失業補助,每人每周可領300美元直到今年9月。
台灣去年因疫情趨緩,失業給付仍維持既有機制,還有旅宿業等特定產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振興政策則為安心旅遊補助、三倍券、藝FUN券等,惟紓困或振興額度較各國明顯偏低。如今疫情升溫,全國諸多縣市形同自動封城,我國應考慮全面提升補助工具,適度拉高內需消費熱度,維持台灣內需的經濟動能。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21.05.31
【記者/林昱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