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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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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族借款利息 可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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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族借款利息 可抵稅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7.05.12

  內房市景氣平緩,若民眾為了脫手,虧損斷頭賣屋應如何報稅?安侯建業會計師張芷表示,納稅人出售房地若有虧損,雖免納所得稅,但仍須申報,其虧損得依新舊制規定適用虧損扣抵。

  另外,購屋族可採用「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換屋族則可自我檢視是否符合使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以達到節稅效果。

  張芷表示,個人交易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屋、土地,無論有無應納稅額,應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並於規定期限前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款收據。因此在房地合一新制下,個人房屋和土地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三年內的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但新舊制的房屋土地交易損失不得互為減除。

  此外,民眾在購買房屋自住時,在資金運用的槓桿原則下,多數人會向銀行貸款,因此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

  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記者楊美玲╱專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