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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20-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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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補登主動通知最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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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為保障建物所有權人權益,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針對陽台補登案,化被動為主動,同時通知同一使用執照內尚未辦理陽台補登的建物所有權人,提醒收到通知的民眾,可向轄管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汐止地政事務所黃美娟主任表示,為完整揭露房屋資訊並落實房屋實際面積與登記資料一致,自2018年2月起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陽台補登的測量案件,辦理完畢後就會主動寄送公文提醒同一使用執照尚未辦理之建物所有權人,可申辦陽台補登。另依新北市現行便民服務措施,經地所通知之所有權人無須再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只要攜帶通知公文、身分證明文件和建物所有權狀等,至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並繳費即可申辦,節省民眾向建管單位申請相關資料之時間與金錢,真是一大便利。

  黃主任進一步表示,早期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陽台,因登記制度規定而未能辦理登記,然因法令修訂,陸續有所有權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倘日後若遇到都市更新或轉售需求時,陽台補登亦可增加建物登記面積,進而提升建物價值;惟建物登記非屬強制規定,係由建物所有權人自行主張,請收到公文通知的民眾多加利用。

撰稿人:廖彥婷(或新聞聯絡人:梁惠雅)
聯絡電話:02-26421621分機203

資料來源:汐止地政事務所 2020.07.03
【新北市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