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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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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公益信託 先報遺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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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國稅局表示,公益信託捐贈人要注意,今年有個新函釋上路,凡是有意捐助資產進行公益信託者,必須要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待審核通過後,才能進行財產移轉。

  官員指出,根據財政部今年農曆春節前夕所作的函釋,公益信託的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時,只要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捐贈財產可以不計入遺產或年度贈與總額。

  官員強調,納稅義務人想要享有捐贈免稅優惠,應主動向國稅局進行申報,由國稅局審核通過後,才會核發「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後續向地政機關等辦理財產移轉登記時,才能依遺贈稅法42條規定出具證明,並辦理移轉登記。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02.20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