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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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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初審通過「地籍清理條例修正草案」 標售次數有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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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今初審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地籍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待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指出,根據草案規劃,未來將增加地籍清理土地代為標售次數,並明定土地權利人得申請發還因標售不成登記為國有之土地,同時也會放寬神明會、寺廟或宗教性質法人所有土地的申報清理規定,預期將可加速清理作業,並促進土地利用。

  內政部表示,根據現行「地籍清理條例」,存有地籍問題的土地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清查公告及受理權利人重新登記,其中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組合、登記名義人姓名住址記載不全不符、權利主體不明等4類權屬不明的土地,如超過1年公告期限都無人申請登記,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標售,2次標售不成就會囑託登記為國有,權利人可領取標售底價。

  內政部指出,目前辦理標售的次數最多為2次,且第2次標售的底價減價幅度不得超過10%,導致被占用、畸零地等特殊土地仍難以標出,因此本次研議修法將標售次數增加為最多3次,預計有助於權屬不明的土地順利標售。

  此外,目前因標售不成而囑託登記為國有土地者,權利人僅能按最後一次標售的底價領取價金,但實務上仍有權利人希望能先發還土地,因此本次修法也配合修正,未來將以發還權利人土地為原則,如該土地有出售或處分等不能發還之情形,才會改為發給土地價金。

  內政部也表示,這次修法將一併檢討及鬆綁相關清理規定,例如目前神明會會員或信徒名冊經主管機關驗印後如有變動,必須取得過半會員或信徒之同意才能申請更正,未來將取消此規定。

  另針對目前仍以神衹、未登記寺廟或宗教團體名義登記的土地,如果登記之寺廟或宗教性質法人能提出同一主體的證明文件,不論目前是否仍在使用該土地,均可向民政機關申報核發證明書,再藉以辦理土地所有權更名登記。

  內政部強調,政府自2008年開始推動地籍清理工作,協助民眾解決神明會等15類地籍問題,截至今年1月共已完成11萬餘筆土地清理,總值約748億元,成效卓著。待本次「地籍清理條例」修正通過,將更能保障民眾財產權益,也提醒尚未申報或申請登記的近6萬筆土地之權利人,應盡速向縣市政府申辦,維護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18.04.24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