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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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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通知「1筆未繼承」 現為道路卻要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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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清理作業,台中市光是中正地政事務所最近就寄出263筆未繼承土地,請民眾趕緊去辦理繼承,但有人不知道過世的家人還留有土地遺產,詢問後反而被要求要先繳罰款,民眾覺得不滿,因為查了地點,發現未繼承的土地是一塊不到3坪的道路,這怎麼會要他們繳罰款後再繼承!

  投訴民眾陳小姐:「這邊是別人家的騎樓,然後前面是馬路,他現在告訴我說,前面這一小塊的地方,是我爸的土地,然後現在十年後,要我們要繼承,又要我繳清罰金,現在是我要把它圍起來,收停車費嗎?」

  陳小姐最近接到地政事務所通知,說她過世十年的父親,有眼前這塊土地沒被繼承,家人不知情,到事務所詢問,卻收到得先繳罰款的消息!

  投訴民眾陳小姐:「地目就是道路,我們也沒頭沒尾的,就是想說是道路,是什麼時候被徵收了?我們還要繳這十年來的一些,可能是稅金或者是罰單之類的,好像似乎有點擾民。」

  比對了地籍資料,她說父親持有的這一塊土地8平方公尺,不到2.5坪,雖然依目前公告土地現值,這塊地值80萬元,但眼前一半是水溝,另一半是慢車道,難道要她繳罰款後再圍路來賣嗎?

  台中中正地政事務所主任林永成:「一定是蓋房子蓋房子(後),它剩下一點點或說留下一點點(土地)。」

  二次地籍清理,台中光是中正地政事務所就查出263件類似這樣,未辦繼承的土地案件,公告期三個月

  台中中正地政事務所主任林永成:「土地的(被繼承人)存在很複雜的因素,造成它很多資料沒有辦法很明確,那我們很用心去做完以後,才發現說跟戶政勾起來,發現為什麼他已經過往了,那我們當然要馬上通知繼承人,你趕快來辦(繼承)。」

  地政所說,他們只是負責通知,至於罰款,是依照當年公告的土地現值的千分之一再乘以20倍,算起來大約只有幾百塊錢,民眾可以自己評估是否要繼承,畢竟繳清罰款後,土地也可捐給市府或換算容積移轉!

  如果不繼承,公告期滿後,土地變列管,15年過後沒人繼承,就能由國有財產局去標售!

資料來源:TVBS新聞網 2019.04.16
【洪彩綸/陳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