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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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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捷運周邊都更 通過增額容積最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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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長侯友宜提出「都更三箭」政策,第一箭是「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市府針對捷運場站周邊的民間建案,如果提供托老、托幼及社會住宅等公益設施,最高可獲取五十%的增額容積,昨在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但也引發圖利建商的質疑。市府解釋,申請增額容積有條件限制,總容積仍有上限規定。

  城鄉發展局長黃一平表示,以大眾運輸發展為導向(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簡稱TOD)的都市發展策略,是在大眾捷運場站步行範圍內,透過提高發展強度、住商混合使用等策略,提升大眾運輸服務效能,打造適合步行、串連商業空間的設計。

須提供托老、托幼或社宅等公益性設施

  城鄉局綜合規劃科長陳柏君指出,在捷運站出入口方圓一百五十公尺至三百公尺範圍內建案,若提供托老、托幼或社會住宅等公益性設施,或設置公共運具停等空間、留設無障礙人行道及開放空間等,可申請二十%至五十%不等的增額容積。

  陳柏君表示,將選定二十處有捷運兩條路線交會的車站或高運量場站,優先推動TOD,包含土城站、府中站、新埔站、中和站、三重站、徐匯中學站、頭前庄站、紅樹林站等,配合細部計畫擬定,預計五月辦理公開展覽。

遭質疑圖利建商 市府:總容積有上限

  監察院曾針對容積獎勵浮濫問題糾正內政部及雙北市府,學界也認為,過高的容積將造成都市環境負荷,衝擊景觀,淪為建商炒作得利的工具,新北市府放寬容積有圖利建商的疑慮。

  城鄉局副局長汪禮國解釋說,中央只針對容積獎勵訂定一.二倍與一.五倍的上限,但對於增額容積沒有規範,申請增額容積必須符合相關條件,例如基地規模最小為兩千平方公尺,鼓勵實施者整合周邊社區,並要求提供公益性設施或開放空間,考量環境的容受力,總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的兩倍,現階段僅TOD方案可申請增額容積,一般地區建案並不適用。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9.03.22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