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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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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移代金制 桃市府保證有配套、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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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規劃推動容積移轉代金制度,但地主認為市府作法完全偏向建商、忽略地主權益,昨由全國公保地地主自救會桃園分會秘書長李奇昱帶領多位地主代表到市府陳情,雖然雙方未達成共識,但主持會議的都市發展局副局長劉振誠允諾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且政策實施一定會有完整配套措施、全案實施一定會有緩衝期。

  劉振誠說,容移代金制度是中央政策,全國已經有很多縣市實施,而桃園市並沒有強制規定代金比例,就是考量各種可能發生情況,比起其他縣市更為彈性;未來代金會撥入都市發展基金、專款專用,至於已開發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考慮列為優先徵收對象,雖然這是歷史共業,但市府還是要解決問題。

  李奇昱表示,桃園市要實施容移代金制度,是一面倒偏向建商利益,讓建商可以選擇捐地、代金或部分代金、部分捐地,發球權在建商手上,地主淪為刀俎上的魚肉;此外,政府拿到代金後,徵收土地的優先順序為何、是否專款專用?

  李奇昱指出,市府推動容移代金制度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溝通,自救會也呼籲市府於短期間內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自救會堅決反對草率上路。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9.02.25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