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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8-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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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要小心!「環保蟑螂」手法翻新「先租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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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法集團近來翻新「環保蟑螂」手法,先向不知情的地主承租土地,傾倒完廢棄物之後隨即消失無蹤,害地主不知如何是好,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呼籲,地主出租前應注意承租者的身分與目的,否則一旦遇到「租霸集團」,恐支付百萬甚至千萬元清理費用。

  徐弘儒表示,有些不法集團以「先租後棄」方式進行環保犯罪,即為賺取清除處理費用,先僱用人頭向不知情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再指派大貨車或曳引車司機從各處非法收受廢棄物,載運至承租的廠房、土地,並由現場人員操作機具進行堆高棄置,以利大量堆放堆滿倉庫、土地,待地主發現,承租人早已失去聯絡,這種人俗稱「租霸集團」或「環保蟑螂」、「環保流氓」。

  徐弘儒指出,地主必須負起清理責任,如果委託合法業者清除處理,清除處理費用保守估計一般事業廢棄物為每公噸5000元;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固體)每公噸分別為2萬1000元、1萬8000元,以查獲的處所每處動輒遭棄置上百或上千公噸的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便也要上看數百萬至甚上千萬元不等。

  徐弘儒進一步解釋,不只是地主,合法清除處理業者或生產事業端廠商也不應貪小便宜,循非法管道或委託不明人士清除處處理廢棄物,若遭查獲,除要面對刑責以外,更可能因此被扣押公司資產面臨司法機關追討不法利得的風險,環保業者亦會經主管機關廢止其清除處理許可,不可不慎。

  徐弘儒呼籲,不法棄置的廢棄物包含有廢電線電纜、電子五金、塑膠混和物、泡棉、塑膠粒、木材、磚塊、混凝土、石棉板、橡膠、污泥、一般垃圾、爐渣及不明粉末等大量之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對環境影響極為嚴重,地主出租前應確認承租用途,出租後亦要多加巡視,以善盡管理注意義務。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12.1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