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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8-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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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權屬不明土地 標售次數提高到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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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權屬不明土地 標售次數提高到5次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8.10.19

    內政部部務會議昨(18)日通過《地籍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光復後土地總登記時所遺留的地籍問題進行修法,日據時期的神明會或登記不明的土地,如果公告超過1年仍無人申請登記,將由地方政府辦理標售,提高為5次標售不成者將囑託登記為國有。

    清朝末年來台灣的先民共同出資祭祀神明,組成神明會等組織,購入地產,但日據時期不再允許這些組織存在,因此有些神明會將財產改為私人持有。內政部在2007年推動立法,逐批公告光復初期產權不明的土地,希望權利人提出申請登記,2008年至2013年完成5.2萬筆土地重新登記,第二階段則是在2014年到2019年實施。

    內政部官員指出,依據《地籍清理條例》規定,這些有地籍問題的土地,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進行清查後公告,並受理權利人申請重新登記,其中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不符及權利主體不明等4類權屬不明的土地,如超過1年公告期限仍無人申請登記時,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標售,經2次標售不成將囑託登記為國有,權利人可按其標售底價領取價金。

    但是,因為標售次數最多為2次,而且第2次標售底價的減價幅度不得超過10%,所以目前有些土地被佔用或是畸零土地,雖然減價標售,但是底價仍高於土地價值,所以無法順利脫標。

    為因應實務需求,這次修正把標售次數提高到5次,讓長期權屬不明土地能完成標售,進行更有效的利用。目前還有近7萬筆土地,仍未有權利人提出登記申請,內政部呼籲民眾儘速向各地方政府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