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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都會〉《新北》公有違建145處 市府挨批公然違法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18.10.09
新北市政府去年拆除三萬多件的私有違建物,數量居全國之冠,但議員發現,全市竟有一四五處公有建物並未領取使用執照,也沒有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成了名副其實的「幽靈違建物」,質疑市府公然違法,罔顧公共安全;市府表示,已成立跨局處工作小組補辦證照,這些建物都經過公安鑑定,確認安全無虞。
沒有使照 也沒辦所有權登記
民進黨市議員羅文崇表示,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未經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使用,根據統計,新北市至少有一四五處公有建築物未領取使用執照,其中不乏二○一一年以後完工的新建物,究竟屬於程序違建或實質違建?他要求市府盡快處理,否則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民眾的違建物被拆將難以心服。
消防、清潔隊辦公廳舍入列
民進黨市議員李倩萍也說,這一四五處沒有使用執照、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的「幽靈公有建物」,竟然包含市民活動中心等公共場所,例如蘆洲區保佑市民活動中心、板橋西安市民活動中心等,是銀髮俱樂部及老人共餐據點之一,另外也有消防分隊及清潔隊的辦公廳舍,市府總以「沒有使照不代表危險」推託,但沒有經過竣工查驗的建物,防火或室內裝修是否達到法規標準?市府應全面清查。
市府︰跨局處工作小組協調
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沒有使用執照的公有建物,可以補照的幾乎都已經完成,剩下的都是補照程序複雜,例如牽涉到早期容積率、建蔽率寬鬆,若套用現在的建管法規,將變成違建物,立即拆除又遇到困難,部分建物也涉及私人土地產權糾紛,必須透過司法訴訟來釐清爭議,也有的受限都市計畫法令不符,必須走變更地目等等程序,新北市府已成立跨局處工作小組協調。
他強調,各縣市政府都面臨相同問題,短期作法是市府編列預算拆除違建的部分,長期應由中央統一檢討法令,否則只能等建物使用年限到期,或透過都更、改建等方式解套。
安全優先原則 定期公安鑑定
李四川說,市府秉持安全優先的原則,公有建物或校舍都定期進行公安鑑定,如果是危樓就停用、拆除,有公安疑慮的會辦理結構補強,至於補照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