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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8-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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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提稅改 鎖定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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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提稅改 鎖定三方向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18.10.03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3)日將赴立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蘇建榮提出研議引導海外資金回流措施等三大賦稅改革;據了解,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已決定吸引海外資金回流將訂立專法,並將提供租稅優惠措施。

  蘇建榮在書面報告中提出的三大賦稅改革是研議引導海外資金回流措施、研擬「所得稅法」名模條款修正和推動稅政革新。

  有關「所得稅法」名模條款修正,財政部規劃方向已底定,薪資所得費用可核實減除項目有三,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進修訓練費,各項目可核實減除比率在薪資所得2%到4%不等,稅損近40億元,預估5至10萬高薪資所得者受惠。

  蘇建榮表示,因應國際間合作反避稅趨勢,多國陸續承諾依「共同申報準則 (CRS)」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且近期美中貿易關係緊張,台商可能有調整投資架構及全球營運布局需求而匯回資金,但這涉及租稅公平、資金有效管理、洗錢防制、經濟穩定與發展等面向,將配合行政院施政需求,與相關部會審慎研議可行措施。

  據指出,引導海外資金回流措施的專法主管機關將是財政部,不過,資金回流一定要有效管理,避免亂竄入股市、房市,政府希望引導進入5+2等產業創新,因此有效投資一事已由經濟部主管。

  另外,也希望避免造成匯率波動、影響經濟穩定,及洗錢防制。

  官員強調,會有租稅優惠措施,但須兼顧公平,並符合國家發展需要。

  至於「所得稅法」名模條款修正,財政部預定10月底呈報行政院,官員說「立法院本會期一定會送立法院審議」。

  根據財政部規劃方向,薪資所得費用可核實減除者為5至10萬高薪資所得者;如果可以核實減除一個項目,初步估算年薪約500萬元以上,如果三個項目都可核實減除則年薪約在220萬元,不過,能夠適用三個項目都可核實減除者,幾乎不可能。

  至於推動稅政革新,蘇建榮說,隨著資通訊科技及人工智慧發展,將精進電子申報繳稅作業,提升查核效率及降低民眾納稅依從成本,並推動賦稅法令鬆綁及稅政革新。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