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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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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移轉房產 「贈與」比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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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移轉房產 「贈與」比賣好?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7.03.20

  去年和弟弟共同繼承了1間公寓,但最近打算搬出去,想處分共同持有的產權,若想過戶給弟弟,應透過「贈與」或是「買賣」會比較有利?

  正業代書事務所地政士鄭文在表示,兩個方式各有利弊,如果是有償行為,建議以買賣辦理;如果是無償行為,建議採逐年分次贈與,兩者差別在取得時採「買賣」可免繳贈與稅。

  但日後弟弟若轉售房產時,須以獲利所得課徵房地合一稅。鄭文在補充,透過「贈與」轉移房產,將以房地公告現值做為取得的成本價,相較「實價買賣」的成本價較低,要繳的房地合一稅相對較高。

  鄭文在透露,有償行為也可以善用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省稅,將220萬元的免稅額加上房屋售價作為登錄成交價,等同於取得成本墊高220萬元,未來弟弟轉售課徵房地合一稅等同扣掉220萬元,可省下不少稅金。

【陳宥里/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