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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8-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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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桃園》既成道路地主不放行 埋設水電管線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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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桃園》既成道路地主不放行 埋設水電管線卡關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18.09.26

  既成道路糾紛多,中壢區龍昌路二二六巷內有四戶居民廿年來苦無自來水,因道路地主不同意開挖鋪管,多次協調無疾而終;桃園區永定二街也因難尋土地持有人,電纜地下化停擺兩年多,民生需求大打折扣。

  民代指出,既成道路在桃園市至少有八、九萬條,引起的問題與糾紛千奇百怪,多是地主憂心權益受損,如埋設管線造成土地權益受損、土壤液化等,也有地主與鄰居相處不睦,不願成全。

  有地主以「影響風水」拒配合

  以中壢區龍昌路二二六巷內為例,有四戶居民,長年無自來水可用,生活用水都靠抽取地下水或買水飲用,地方爭取鋪設自來水管線廿多年,該巷道雖是既成道路,產權卻屬私人所有,地主以「影響風水」為由拒絕配合,最後經石門農田水利會同意租借鄰近的水利用地鋪設管線,用水問題終於解決。

  市府推動「電纜地下化」也碰上地主問題,桃園區永定二街兩年前進行電纜地下化工程,台電公司希望能取得管線經過的土地持有人同意,否則不敢貿然動工,但因部分地主過世,子孫沒有繼承,工程停擺至今,得等到土地問題解決才有轉機。

  有人建議 給付租金或徵地解決

  郭姓市民認為,居民有民生需求可以諒解,但既然土地屬私有,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他建議,開挖道路、埋設管線都會損害土地的完整性,給付租金或政府徵收的方法才是周延之道。

  自來水公司及電力公司都表示,一般而言,施工前都會釐清路權,如管線經私人土地有爭議會先停工協調,待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後再復工,若是經過既成巷道則由申請人切結,承諾自行負擔使用費及風險,通常的轉圜辦法是檢視爭議道路周邊的其他土地,評估繞道埋管、延管的可能。

  市府工務局長黃治峯指出,桃園市電纜地下化比率為四十三%,預計明年可達四十六.七%,電纜地下化工程多在現有道路或公有土地施作,沿線如經私有地,則採取協調或依使用土地面積比例支付補償金,只有新闢道路會採用徵收方式。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