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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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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計細則修法放寬限制 新北市府:因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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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計細則修法放寬限制 新北市府:因應需求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05.30

  新北市政府修正「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放寬建築基地開挖率,更刪除整體開發地區容積獎勵上限,未來將出現一棟棟高聳的摩天樓,衝擊都市景觀,對環境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外界質疑市府立場轉彎,向建商靠攏。城鄉發展局解釋,修法是因應實務需求,若中央不同意,可直接修正內容。

建築基地開挖率 放寬

  具爭議的修正條文包括開挖率放寬,原規定不得超過建蔽率加基地面積十%,現改為「分段累計」,若以一千平方公尺基地、建蔽率五十%為例,舊法最多開挖六百平方公尺,新法達六百五十平方公尺。

整體開發區容獎 取消上限

  此外,一○三年五月一日前已公告市地重劃計畫書或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的整體開發地區(約十五處),刪除容積獎勵上限,回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以新莊知識產業園區為例,舊法最多拿到五十%容積獎勵,新法可獲八十%。

公民團體批向建商靠攏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質疑,去年市府制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當時議員主張放寬建蔽率、開挖率並刪除容積獎勵上限,市府仍持反對立場,現在卻立場大轉彎,自己修法投降,向建商靠攏。

  彭揚凱表示,放寬開挖率會影響都市排水功能,至於刪除容積獎勵上限,過去各縣市政府因容積獎勵浮濫,衝擊都市景觀,造成環境負荷,被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因此訂定容積獎勵上限規定,現在新北市整體開發區不受此規範,恐牴觸中央母法。

  城鄉局綜合規劃科科長李擇仁表示,修法是因應實務需求,低開挖率導致建築基地深挖,開發成本倍增,不利產業發展;整體開發區因早期規劃時,地主依據當時土地使用管制分區的容積獎勵估算成本,若受上限規範,民眾配回土地將大幅縮水,造成權益受損。

是否牴觸母法 由中央認定

  草案昨天市政會議通過,不須經議會審議,將送內政部轉行政院核備。李擇仁說,施行細則是否牴觸母法尚有爭議,須由中央認定,若中央認為不妥,將直接修正內容後公告。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