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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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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集水區的告白 完全禁止開發?分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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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集水區的告白 完全禁止開發?分級管理?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8.04.16

  多數人對於水庫集水區的想像,仍停留在涵養水源的山林,環境團體向來主張嚴格保護,完全禁止開發,以確保水質與用水安全。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事實上,水庫集水區內土地使用型態繁雜程度遠高於一般人的想像,這次藉由全國國土計畫,將改採分級管理,讓該保育的保育,該發展的發展。

超乎想像 集水區裡住了93萬人

  營建署指出,目前全國水庫有95座,其中供家用或公共給水的水庫有62座,面積約1萬平方公里,約占全國土地28%,涵蓋許多都市計畫地區、既有聚落、原住民保留地及平原地帶,約有93萬人口,若因位於水源山坡地就被禁止開發並不合理。因此,如何管制水庫集水區的土地使用行為即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

屏東東港堰有12處都市計畫 影響範圍大

  12日舉辦的「全國國土計畫意見交流高峰會」中,學者專家也提出多元見解。營建署城鄉分署分署長陳繼鳴表示,水庫集水區範圍是由水庫管理機關(構)劃設及查認,影響所及範圍、民眾權益廣大。以屏東縣新園鄉的東港堰為例,屬平地型水庫集水區,其範圍內有屏東都市計畫、潮州都市計畫、萬巒都市計畫、萬丹都市計畫等都市計畫地區,加起來有12處都市計畫,若將東港堰全區劃為禁止開發的國土保育地區實不合理,因此才在國土計畫改採分級管理。

營建署:集水區改採分級管理

  他表示,國土計畫架構下的水庫集水區土地管理方式,大致有以下四種原則:

1.水庫集水區範圍內具有重要生態資源、森林資源及水源涵養之區域,嚴格限制開  發利用,將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國保一不允許新增農業使用,既有合法農 業在不影響國土保安原則下,可有條件維持原使用;其餘土地在水質維護及土砂災 害防治前提下,得允許有條件的開發利用。

2.其他供林木經營、地質敏感(山崩與地滑、土石流)土地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二 類,仍不得申請產業園區或住宅社區,僅允許聚落所需居住或其他服務相關設施。

3.供農業使用土地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在不影響國土保安原則下,由農業主管機關 引導改變經營方式或者調整農業使用項目。

4.既有都市計畫地區、區域計畫之鄉村區、工業區,及原住民保留地,將劃設為城鄉 發展地區,並應加強污水、下水道處理設施建設,避免生活廢水污染水源。

  陳繼鳴說,各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土地使用管制、容許使用項目等項,後續將由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子法訂定更細緻規定。

黃金山:嚴格汙水處理配套不可少

  前水利署長、國發會顧問黃金山認同分級分區管理的精神,但容許開發的基本配套就是汙水處理,而且是嚴格的汙水處理要求,集水區內的開發應該要求較高標準的三級處理,才能保育水源,不想配合或遵守的開發行為要重罰,例如勒令停業才能遏止投機。

  國立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系教授簡連貴說,集水區分級管理的方向正確,但要盤點集水區與蓄水、用水的關聯性,流域下游的問題不能拿到上游來談,上游談到開發行為要更謹慎。總之要有核心區和緩衝區的觀念,緩衝區之外可低密度開發,這一點國土計畫要抓準。

李永展:核心敏感區一定要守住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李永展認為,這套國土計畫至少打破以往沒規畫、有開發等亂象,透過國土分區等作法,做到有規畫也有開發,但不可能一步到位,做到最好,可以「先求有再求好」,一步步改得更好。

  面對集水區分級管理課題及規畫權下放地方,李永展認為「真正的挑戰才要開始」,風險不小,結論就是「地方見真章」,地方政府如何規畫國土計畫是勝敗關鍵。他說,台灣還是全球嚴重缺水國家的第19名,放寬集水區使用管制的同時,核心敏感區還是要守下來,且應該可以把LID、WSUD等低衝擊開發的觀念和作法寫進國土計畫中,才能適性適地,兼顧水源保護。

【文/楊雅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