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樓以上建物 3年完成耐震快篩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02.27
賴揆:4年60億 5措施保住安
花蓮地震引起外界關切老舊建築安全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親自主持「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記者會,宣布四年投入六十億元,推動建物快篩、耐震評估、重建補強、階段性補強與金融協助等五大策略;賴揆表示,對於九二一地震前興建的建物,今年完成九樓以上建物快篩,三年內完成六樓以上建物快篩,若有疑慮就強制進行耐震評估,同時政府也將修法進一步強制補強與重建。
內政部長葉俊榮補充說明,為主動篩選出具高危險疑慮的建物,政府以一案兩千元補助各縣市政府,對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興建、一定樓高的建物進行建築圖審查的快篩,去年已針對十二樓以上、約九千三百件建物快篩,今年將全面清查九樓以上建物,並於三年內完成六樓以上、約兩萬七千件建物快篩。
1999年前公用建物 強制耐震評估
葉俊榮指出,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領得建照的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如旅館、醫院、百貨公司、商場、量販店、運動休閒場所、電影院、學校、社福機構等,樓地板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或三百坪以上者,強制辦理耐震評估與重建補強。
若快篩結果認為建物有軟弱層或結構缺陷疑慮,將強制辦理現場耐震評估,耐震初評每件補助六千至八千元,預估四年辦理三萬四千件;詳評每件補助最高六十萬元,四年將辦理五百件。如納管建物未依規定辦理耐震評估申報,可依「建築法」處以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不符規定建物 將修法限期改善
不過,葉俊榮表示,目前法律雖可讓政府強制私有建物進行快篩與耐震評估,但無法強制要求重建或補強,因此內政部也將提出「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修法,在現行規定的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外,增列「結構」不符規定需限期改善,否則處以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在花蓮地震倒塌的雲門翠堤大樓,曾被花蓮縣政府快篩出有疑慮,但還來不及進行後續耐震評估和補強就發生意外,因此這次在耐震評估有疑慮到提出補強或重建計畫的期間內,新增「階段性補強」措施,先快速進行局部性的軟弱層補強,以降低倒塌風險。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