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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鉅亨網 2017.01.09
環保團體日前拜訪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管碧玲,轉達對於電業法草案的
5點意見,管碧玲8日表示,在與經濟部進行討論後,對於環團的訴求,有了
初步的成果,雙方意見十分接近。電業法草案具體內容將於今(9)日院會協
商電業法時,達成更進一步的共識。
環團於上周五(6日)提出5點意見,包括:再生能源發電業應優先併網
、放寬再生能源發電業與售電業備用容量設置義務、明訂電業管制機關獨立位
階與組織型態、刪除發電業為非公用事業的限制,以及國營電業人事權回歸國
營事業管理法。
管碧玲指出,這些意見與環團初步溝通後,經濟部解釋,發電業若為公用
事業將會進行土地徵收,未來會對環境造成衝擊,對此環團回應不堅持修改條
文內容;綠電優先併網、有條件放寬備用容量設置義務,經濟部同意增修相關
條文。
至於國營電事業人事規畫,管碧玲說,經濟部表示一直以來都還是在主管
機關管轄的範圍內,為求有效管理,將人事權限統一交由給電業管制機關;電
業管制機關的設置位階與規定,建議維持院版,一併於臨時會討論細節。
管碧玲表示,環保團體對電業法草案內容是否能夠真正達到綠電先行,抱
有疑慮。經過這次的討論,雙方願意尋求最大共識,預期電業法草案於臨時會
進行協商時,會有更進一步的進展。
【記者趙曉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