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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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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空地汙染環境 最高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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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空地汙染環境 最高罰6千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7.12.08

  閒置空地常因荒廢、缺乏整理,衍生環境汙染問題惹民怨,《桃園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已經議會審查通過,將報請行政院核定,預計明年1月發布,未來違者將開罰1200至6000元,且得連續罰,因空地不乏公部門所有,都發局長盧維屏笑言國有地也不能亂長草,要以身作則、帶頭示範。

  陳姓地主昨在市長鄭文燦會勘復興路市有土地時指出,自己約有60坪土地被公有地「包夾」,長期閒置,被附近住戶抱怨雜草叢生,甚至出現毒蛇,一次就要花2萬元除草,感嘆長草也犯眾怒,舉雙手贊成公辦都更,但也不免抱怨政府「時效很差、總拖很久」,希望加快速度。

  鄭文燦坦言財政局針對閒置公有地只能列管、無法活化,因此積極整合各局處,除了權管單位固定除草、清理,交通局也規畫短期停車場,像是復興路市有土地就是一例,讓土地活用。

  都發局指出,《桃園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最快明年上路,除了閒置空地不能雜草叢生、堆置雜物垃圾,要防治病媒蚊,也創全台之先納入工地管理,施工基地要架設具有夜間照明的圍籬,若查證屬實、警告卻不改善,將開罰1200元至6000元,且得連續罰,為鼓勵民眾活化閒置地,民眾可向區公所申請設置綠美化、農園、運動場或停車場,市府會提供補助,都發局未來也會訂立範本,讓民眾參酌。

【蔡依珍╱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