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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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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拆遷補償 最高重建價格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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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拆遷補償 最高重建價格180%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7.12.07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昨(六)日提出書面,對於有關社子島開發案拆遷補償做說明,依土地徵收條例及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合法建物按「重建價格(不計算折舊)」發給拆遷補償費、同意協議價購者加發二十%獎勵金、如期騰空點交者再加發六十%獎勵金,最高可達重建價格的一百八十%。

  既存違建(五十九年七月四日至七十七年八月一日前之違章建築)按合法建物重建價格七十%發給拆遷處理費,如期騰空點交者加發處理費六十%之獎勵金,補償標準已為六都最優渥。如被拆除建物為合法建物或既存違建,原住戶得以用「成本價」承購專案住宅,因成本價遠低於市價,為合理分配公共資源,因此必須符合一定的資格條件。

  土地開發總隊表示,期望透過擾動最小及提升居住權保障等構想,降低開發對居民之影響,以全面照顧原住戶思維出發,未來預計於地區內興建四千五百戶專案住宅,數量足供安置目前設籍戶數;且訂定「先安置後拆遷、分期分區辦理、多元彈性安置及規劃配套措施」四項安置基本原則。設有戶籍且有居住事實之拆遷戶,可依其資格條件、需求及負擔能力,得於承購專案住宅、承租專案住宅及協力造屋三種安置方式中選擇一種。

  另對於無力承購或未符合承購資格者(如無屋無地之承租戶),並符合「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承租資格規定之拆遷戶,可以選擇承租公共住宅或專案住宅。租金部分,一般戶以「市價行情六折」、低收入以「市價場行情三折」為原則,惟實際租金仍將視未來市場行情調整;租期原則為六年,但因情形特殊經市府同意者得延長三年,可延期二次,總租期最長可達十二年,該期間將優先承租並提供租金補貼照顧拆遷戶;倘十二年過後拆遷戶仍符合「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承租資格規定,仍可依規定申請承租。

  為進一步了解當地居民多元安置需求,將根據戶籍資料進行家戶訪查,藉以了解當地戶籍、人數、親族關係、權屬狀況、經濟狀況及居民意見等,作為未來社子島開發計畫確定後,擬訂特別拆遷安置計畫之參考。延平北路八段坤天亭設專案工作站,每周二、五下午二點至五點洽詢服務,諮詢專線八七八○七○五六轉五一一,或上明日社子島網站了解。

【記者傅裕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