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房地新聞 >都更修法 公益性公辦都更例外將免門檻

房地新聞
[ 2017-11-14 ]

字體大小調整

都更修法 公益性公辦都更例外將免門檻

收藏

列印

都更修法 公益性公辦都更例外將免門檻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7.11.14

  內政部昨向賴揆報告推動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二大政策,據悉,賴揆本周四(16日)與黨團綠委研商都更修法內容,除釘子戶政府可介入代拆爭取時效外,公益性公辦都更可不必有門檻限制,以利加速都更推動。內政部年底前將推北市南港轉運站東側商業區等5案,引進民間投資534億元。

  內政部也向賴揆指出,財政部明年3月將成立台灣金融聯合服務公司,內政部明年上半年則設立「國家住都中心」,這二者將成推動危老建物重建與都市更新二大支柱,預計明年危老建物推500案,協助約1萬戶重建。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政策將分二大面向推動,其一,設立「國家住都中心」,擴大公辦都市更新能量,成立資金約30億元,加上相關土地資產挹注106億元,規劃於107年上半年設立,以推動林口世大運社會住宅管理及辦理公辦都更案件為主。

  其二,推動「都市更新條例」修法,由於立委關切修法重點,賴揆將利用本周四便當會與黨團綠委研商修法內容,並提報下周四院會拍板,送立法院審議。

  這次修改都更條例重點包括容積獎勵明確化,容積獎項目額度計算公式由中央統一訂定,並保留2成基準容積讓方因地制宜;除此之外,更提供租稅誘因,都更後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至第一次移轉前,並以10年為限;並增訂協議合建給予土增稅及契稅減徵40%,且放寬金融機構都更建築融資不得逾30%限制。

  未來也將大幅簡化都更冗長程序,無爭議者可免聽證;已核定都更案,實施者若請求主管機關代拆,有關釘子戶將建立協商平台取代行政救濟入法,就拆遷日期方式安置等相關事項與不同意戶協調後,訂定代拆期限落實拆遷,加速都更推動。

  官員說,若地方政府核定計畫,不同意住戶可就行政處分有異議,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但不因此停頓都更計畫進行。

  至公辦都更,公有地小於50%者,原則仍需私有地住戶及面積分之一門檻同意,但若基於公益性需要,據悉,政院將例外開一扇門,經內政部核定就可推動。今年公都更公告招商已有桃園中興南段等三案,預計引資47億元;預計年底前公告5案,北市府與台鐵合作南港轉運站東側商業區引資200億元,新北大陳義胞社區附近都更單元290億元,今年擬推8案共引資580.35億元。

【呂雪彗、彭?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