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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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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中】新店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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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區段徵收科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98、3509、3511、3513、3515、3517~3524、3527~3547

緣起

隨交通路網改善、捷運新店線、環狀線通車、產業投資建設以及臺北市發展趨近飽和等因素,使新店區成為吸納臺北市及新北市外移人口之重點地區,為因應重大建設持續投入所衍生之各項用地需求,爰就既有農業區進行調整變更,都市計畫前於112年5月16日、7月21日經內政部、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本府即啟動區段徵收相關作業。

開發範圍及面積

區段徵收範圍東橫跨新店中正路兩側,西臨溪園路,南以十四張路為界,北至復興路,位於捷運環狀線、安坑輕軌、新店線與小碧潭支線4線交會地區。區段徵收開發面積約34.0321公頃。





土地使用計畫

本案將配合捷運環狀線十四張站及安坑輕軌十四張站,規劃周邊道路系統及停車場兼轉運站用地,並新設各類公設用地約19.77公頃,比例高達57%。

公設用地包括0.31公頃的機關用地,可供警察、消防機關進駐使用;1公頃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提供約1,200戶社會住宅及社福設施進駐;2.5公頃學校用地,供設置國民中學與小學複合彈性使用。

另也有4.56公頃公園用地複合使用設置地下化的水資源中心,以及公園綠地面積共計6.08公頃。此外,在捷運機場北側規劃0.53公頃變電所用地,因應未來新店地區居民用電需求。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配置(都市計畫尚未發布實施,相關內容仍應以發布實施為準。)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配置表


◆土地使用分區建蔽率及容積率一覽表

 
開發效益


本區內劃設有商業區、住宅區,並有公園、學校(文中小)、停車場(兼供轉運站及捷運設施使用)、社會福利設施及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提供居住、就業、公園、通行、消防救災、防災等機能,有助居民健康;完善的公設吸引人口進駐,亦有助帶動地區發展。

本案位處捷運環狀線及安坑輕軌交會,配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並串聯央北開發區道路系統,完善地區整體發展,打造溪南商業活動、休閒遊憩兼具都市防災之宜居空間;亦結合新店溪水岸資源,建構藍綠帶串聯之生態城市。

開發進度

◆作業流程與進度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2024.12
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1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