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重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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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市計畫
(一)75年8月15日發布實施主要計畫。
(二)104年3月25日發布實施細部計畫。
二、開發範圍
北以都市計畫之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界,東毗鄰保護區,西接永寧路,南接都市計畫之工業區。
三、開發面積(樁位面積)
總面積約0.72公頃。
四、土地使用計畫
本區各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包括人行步道面積0.01公頃、公園用地0.24公頃,共計約0.25公頃,佔範圍面積34.72%;餘約0.46公頃為可建築土地。
五、開發效益
(一)地籍完整:重劃後每筆土地均面臨道路,且無畸零地,可即時興建房屋,預計提供可建築用地面積約0.46公頃。
(二)公共設施完善:重劃完成後,區內各項公共設施均設置完成,可提高生活居住環境,建立優美舒適的住宅空間。
(三)減輕政府財力負擔:無償取得本區各項公共設施用地約0.25公頃,以區內公共設施平均公告現值加計六成計算,可節省政府用地徵購費用約4,356萬元。
(四)充裕地方財政:重劃完成後,由於公共設施完竣,土地方整,刺激土地建築使用,加速地方建設,增加稅源。
六、開發作業進度
(一)成立籌備會:99年1月13日准予成立籌備會。
(二)核定重劃範圍:99年4月7 日核定重劃範圍。
(三)重劃計畫書公告:104年6月10日~104年7月9日。
(四)第一次會員大會:104年7月30日。
(五)核定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及成立重劃會:104年8月12日。
(六)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公告:105年6月16日~105年7月18日。
(七)工程開工:108年6月10日開工。
(八)工程進度達30%查核:109年2月14日。
(九)工程進度達75%查核:109年10月5日。
(十)移交公設用地予管理機關接管:110年9月8日及17日。
(十一)111年1月3日辦竣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十二)111年2月16日辦理土地交接。
(十二)111年7月15日備查財務結算收支。
(十三)111年8月4日同意出售抵費地。
(十四)111年12月12日解散重劃會。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2023.12
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