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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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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延期分期繳納 苗栗辦法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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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延期分期繳納 苗栗辦法過了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17.10.18

  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苗栗縣府昨天通過公告地價調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繳納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稅務局將在26日寄出地價稅單,除利用超商、轉帳等多元管道,今年起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在超商列印稅單繳納。

  稅務局長林明洋說,公告地價原本3年調整1次,去年起改為2年調整1次,去年已調整,平均調幅約3成,今年公告地價與去年一樣,明年又得調整;104年全縣地價稅應稅戶18萬5138戶,稅額10億2366萬餘元,去年調整後,應稅戶19萬2985戶,稅額13億1539萬餘元,今年應稅戶19萬7133戶,總稅額13億5536萬餘元。

  他說,地價稅11月1日至30日開徵,未辦理轉帳繳稅者10月底前收到稅單,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課徵,收到稅單可先查看課稅明細及持有的土地資料核對,確認後再繳稅。

  另外,縣府昨天通過公告地價調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因公告地價調整致應繳額繳納困難者,可向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非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稅額增加則不適用,有疑問可電洽(037)331900轉312。

【記者黃瑞典/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