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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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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好康 高稅處報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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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好康 高稅處報您知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7.09.14

  地價稅係對土地課徵的稅,繳納期間為十一月一日至三十日,除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尚有特別稅率及減免,如自己的土地符合下列規定,務必記得於本月二十二日前至土地所轄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經核准今年度地價稅即可適用課徵。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優惠稅率或減免適用範圍:
 
一、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同時符合都市土地三公畝、非都市土地七公畝之面積限制,且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另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辦竣戶籍登記。
 
二、
  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及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稅率千分之十)。
 
三、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巷道(免徵)。四、騎樓走廊地(減免)。該處貼心提醒您,可利用該處網路線上申辦,二十四小時皆可辦理,省時又便利,如逾二十二日以後申請,就要等明年才能適用囉!

【記者陳秋香、何弘斌/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