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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北市稅處辦理2017房屋稅稅籍清查
資料來源:MyGoNews 2017.02.10
北市稅處即日起辦理2017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
台北市稅捐處為維護租稅公平,落實房屋稅稽徵,即日起展開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作業期間至2017年11月30日止。該處說明,台北市住家用房屋除符合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要件的房屋,可按最低1.2%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他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則依納稅人持有房屋戶數多寡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一般常見的頂樓違建或陽台、防火巷、1樓前後加蓋違章建築,都是屬於房屋稅的課徵範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所以自住房屋如有出租或房屋增建、改建、使用情形變更及減免稅原因消滅時,屋主均應於30日內儘速向房屋所在的稅捐分處申報,以免因發生漏稅情事而被補稅及裁處罰鍰。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