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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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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地價稅 趕快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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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地價稅 趕快提申請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7.09.08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一○六年地價稅即將於十一月一日開徵,如您的土地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相關減免地價稅的規定,請務必把握節稅良機,在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前向土地所在轄區稅捐處或其所屬分處提出減免申請,經稅捐機關審核符合規定者,即能從今(一○六)年起減免地價稅,如果在一○六年九二十三日以後才提出申請,就要等到明年(一○七年)才能適用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稅捐處說明,如符合下列情形之土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一)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且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二)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

【記者郭育廷、潘鴻志/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