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環局:掌握即時廢水排放資訊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7.08.24
環保署針對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事業,規範設置廢水水量與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並即時將污染排放情形傳輸至地方環保局,約可掌握全國事業廢水百分之五十之污染量。目前環保署擬訂相關法規草案,未來將納入每日放流水量達一千五百立方公尺以上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也要設置自動連續監測系統,落實資訊公開,全民監督時代。
環保署表示,「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原僅規定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廢水自動連續監測。為即時掌握大型事業排放廢(污)水情況,環保署修正該項管理辦法,將每日排放廢(污)水量達一千五百立方公尺以上事業、產生未接觸冷卻水或採濕式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發電廠,一併納入自動連續監測規範。
縣府環保局指出,藉由推動自動監測及連線傳輸之措施,可促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隨時掌握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狀況及功能性,達到自主管理目的;如遇水質異常或突發狀況時,亦可提供預警通報,立即採取緊急應變及改善措施,進而提升廠內之污染預防管理。環保單位亦可掌握完整及即時業者排放資訊,對於污染管制及河川水質整治均有正面效益。
【記者蔡榮宗/投縣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