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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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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移轉評點 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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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移轉評點 全面實施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7.08.04

  新北市政府自今年七月開始全面實施容積移轉評點新制(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取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中所需提出的「容移友善方案」,透過新制評點大幅縮減以往需歷時數月的審查及行政流程。新制上路後,首案於七月二十六日受理申請,八月二日核定,因該案位於整體開發地區且基地形狀方整,可移入容積為三十七%,一周內即完成容積移轉第一階段程序,大幅減化行政作業的時間。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局長柳宏典表示,相較以往容積移轉移入量需要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由開發業者提出容移友善方案,並經過多次討論才能審定,整個行政流程大約需要數個月;如果採新制評點,最多只需要十五天的作業時間,大幅縮短申請時間,減少無形的開發時間成本。

  柳局長補充,新制實施前,一般開發業者多採觀望態度,為適用舊制而導致今年六月底容積移轉申請案量有搶掛案件的情形,但市府考量不動產市場及相關業者對於新制的適應,已設定緩衝期,於今年1月開始試辦,採新舊制度雙軌併行方式,至今受理以新制核准第一階段容積移轉共有九件,十五天內都可審定可容移量。

【記者郭育廷、潘鴻志/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