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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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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土開發 修正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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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土開發 修正作業規範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7.07.20

  為引導大面積採礦兼顧國土永續,內政部檢討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目前各界對林業用地容許採礦所衍生國土環境破壞之疑慮,內政部已著手修正相關土地使用法規,未來礦石開採除按現行礦業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及水土保持法規辦理外,將納入開發許可機制;即林業用地採礦面積達二公頃以上應依區域計畫法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從整體國土合理利用角度審議開採個案之區位適當性。

  營建署表示,自一○四年底已啟動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修法作業,歷經三次行政機關研商討論後獲致共識,修法重點包括針對各種採礦要求加強景觀、生態及公共與國土安全之措施、留設緩衝綠帶,並規定礦石開採後,應負國土復育之義務。

【記者潘鴻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