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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國際稅制接軌,維護台灣的稅收權益,財政部2024年8月28日預告修正草案,計畫自2025年起調高符合條件跨國企業集團在台灣境內營利事業的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AMT,俗稱最低稅負)徵收率,從現行12%上調至15%,將對特定大型集團企業產生影響。
修正草案的適用範圍集中於符合全球最低稅負制(GMT)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其條件包括集團在過去四個財務年度中,至少兩年合併收入達到7.5億歐元(約新台幣270億元)。
草案中規定,這類跨國集團的台灣境內營利事業AMT徵收率將調高至15%;其他未達門檻的企業,以及已達15%有效稅率的集團,則維持現行12%徵收率。
為確保適用門檻的計算準確,財政部特別說明,合併收入的計算需包含分割或合併情形下的調整,例如,若跨國企業集團在合併後形成新實體,其過往年度的合併收入須根據前後狀態分別加總。
財政部強調,此次AMT徵收率的調整是與國際接軌的第一步,未來將進一步修法以完整導入GMT機制,確保符合國際標準,面對這項變革,企業應密切關注相關稅制發展,並積極評估應對方案。
此次修法對符合適用門檻的跨國企業在台經營模式和稅務規劃有深遠影響,特別是享有高額租稅優惠的企業,建議相關企業審慎檢視調整對稅務負擔的影響,並提前做好合規準備。
此次調整是為了因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推動的GMT,GMT規定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各租稅管轄區的有效稅率須達15%,若台灣不採取相應措施,部分企業可能因稅率不足而須向他國繳納補充稅款,導致稅收外流,為避免課稅權遭侵蝕,財政部藉由提高國內AMT徵收率,確保台灣稅收權益。
據財政部數據,台灣目前有36家跨國企業集團的有效稅率低於15%,調高徵收率後,這些企業可能面臨稅負增加,特別是金融業和享有大量投資抵減的科技業。
此外,修正草案中提到,部分跨國企業可能因GMT立法時程而延遲至2026年才面臨補充稅負,但草案的提前實施可能使企業提早承擔額外稅負壓力。
AMT旨在確保享受租稅優惠的企業對國家財政有基本貢獻;而GMT則著重於避免企業資本流向低稅負國家,保障母公司所在國的課稅權,儘管兩者目標相似,但計算方式與適用邏輯不同。
AMT以企業所得及特定分離課稅所得為基礎,加入享有租稅優惠部分後計算基本所得額,若其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須補繳差額;GMT則聚焦跨國集團在各租稅管轄區的稅負水平,按母公司層級進行補充課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4.12.16
【張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