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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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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厝土地分割不公 30年後可這樣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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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厝土地分割不公 30年後可這樣補救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7.07.10

台南湯先生問:
 
  老宅三合院在30年前不敷使用後,四兄弟決定重蓋為四棟坐南朝北的三樓透天,且倆倆雙拼,四兄弟講好四棟面寬、深度一致,且以抽籤決定,依建物面寬為準分割土地持份,雙併中隔約1.5公尺防火巷持有各一半。但地政事務所測量時發現大伯這戶依地籍圖持有2/3的防火巷,違反當時協商,請問如何要其返還?

律師邱冠文回答:
 
  建議由三兄弟共同促請大伯履行協議,大伯應不致於為了防火巷些微面積而拒絕兄弟請求,造成兄弟失和。

  但若大伯不願返還土地,建議讀者若有當初四兄弟簽訂的協議契約內容,可據此向法院對大伯提起履行契約訴訟,要求地政事務所鑑界和現場勘驗,就可證明大伯持有的防火巷違反當初協議。

  但若當初四兄弟並未簽訂書面契約,而該土地又是四兄弟所共同持有,讀者也可據此提告主張四兄弟原欲平分土地,並找其他兄弟出面作證,證明當初協議內容為何,要求履約;或是另提分割共有物訴訟,要求先強制分割土地再蓋屋,避免日後爭端。

【吳珮如/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