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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2-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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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房屋也要課徵房屋稅,但不會因已繳稅而變成合法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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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誤以為違章建築房屋,沒有使用執照,可能隨時會被拆除,就不必繳納房屋稅。其實不然,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房屋當然也不例外。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了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籍,房屋若有新建、改建之違章建築情形,不論合法與否,均應設立房屋稅籍,並依使用用途課稅;繳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會因繳了房屋稅使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或不會被拆除,因此凡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核發使用執照前所興建之建物,仍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

  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局申報,以免逾期未申報經查獲被補稅外還會受罰。如果您仍有其他疑問或想瞭解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 3326181分機2412-2420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305-310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202-205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202-207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202-206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溪分局 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