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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2-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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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 租稅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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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所有權人以所有土地參與重劃,重劃完成後,主管機關會發給土地所有權人重劃費用證明書,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妥善保存該證明書,因重劃後土地移轉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檢附重劃費用證明書正本,該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減輕土地所有權人的租稅負擔。

  但僅限於原持有土地部分,至於因重劃而增加之土地部分則無法扣除重劃費用,因重劃後增加的土地是土地所有權人以繳納差額地價方式取得,該新增之土地並未參與重劃開發,故該新增土地部分再移轉時無法扣除,但無論是原有土地或新增之土地,經重劃後第1次移轉土地均可減徵土地增值稅四十%。

  舉例來說,小胡有土地參與重劃,重劃費用為時萬元,重劃完成後取得的土地十分之九為其原有土地,十分之一為重劃後新取得,因此十萬元重劃費用無法全部自土地漲價數額扣除,僅可按比例扣除九萬元,重劃後新取得部分無法扣除重劃費用:若重劃後取得土地皆為原有土地,則重劃費用十萬元可全數自土地漲價數額扣除。

  如果核算後土地增值稅為二十萬元,因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可減徵四十%,實際上僅需繳納時二萬元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22.05.24
【記者廖建智/嘉縣報導】